眉彭规函〔2018〕304号
眉山市城乡规划局彭山分局
关于彭祖仙山景区西入口游客中心项目调整方案的批复
彭祖山风景区工作局:
由你单位报审的彭祖仙山景区西入口游客中心建筑设计方案于2018年7月9日经彭山区2018年第5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于2018年8月正式完成签批,现因你局在施工图设计过程中,为满足《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需增加地下消防水池与水泵房,提出对原方案进行调整,现就该调整方案涉及的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项目用地界线内的调整方案,未调整部分按原批准方案执行。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为增加地下设备用房(消防水池与水泵房)129.90㎡,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由287.90㎡增加为417.80㎡。
项目调整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用地面积5627.18㎡,规划总建筑面积2147.25㎡,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729.45㎡,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417.80㎡,容积率0.31,建筑层数2F。
三、项目须严格按照批准方案实施和规划核实,不得擅自改动。
四、项目涉及消防方面的事宜须征求消防部门意见。
眉山市城乡规划局彭山分局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