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彭规函〔2016〕134号
关于中建减水剂、砂浆外加剂彭山生产基地(一期)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批复
中建商品混凝土眉山新材料有限公司:
中建减水剂、砂浆外加剂彭山生产基地(一期)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于2016年6月17日经彭山区城乡规划委员会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完善后在项目所在地和我局公示栏分别进行现场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群众反馈意见,现就该规划设计方案涉及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规划设计方案。用地界线外的市政、绿化等不在此次审查范围内。
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规划总用地面积28698.04㎡,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比例5.6%,总建筑面积19449.67㎡(其中:拟建建筑面积3526.1㎡,待建建筑面积12480㎡),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26593.17㎡,容积率0.93,绿地率8.7%,建筑系数40%,机动车位23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4个。
三、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批准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动。
四、建筑外立面采用涂料墙面加压型钢板,主色调为灰白色墙面,屋顶采用海蓝色平屋顶,项目在外墙施工时,须由我局现场确定外墙色彩和材质。
五、施工图报批。
眉山市彭山区城乡规划局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