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彭规函〔2016〕48号
关于彭山区蓬莱屋改造方案(曾晓敏)规划设计方案的批复
曾晓敏:
彭山区蓬莱屋改造方案(曾晓敏)规划设计方案于2016年3月25日经区规委会联席会审查通过,修改完善后在项目所在地和我局公示栏分别进行现场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群众反馈意见,现就该规划设计方案涉及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土地手续界线内的规划设计方案,用地界线外的市政、绿化等不在此次审查范围内。
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规划总用地面积2744.9㎡,总建筑面积4702.04㎡,地上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3909.86㎡,其中综合楼一(扩建)712.34㎡,综合楼一(旧有)1741.33㎡,综合楼二(新建)1865.26(含地下792.18㎡),商业用房(扩建)78㎡,商业用房(旧有)305.11㎡;建筑密度52%,绿地率10%,容积率1.42,机动车位33个(地面17个,地下16个)。
三、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批准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动。
四、建筑外立面采用外墙砖,色调为浅灰色为主,搭配褐色窗台及基脚,屋顶采用深灰坡屋顶,项目在外墙施工时,须由我局现场确定外墙色彩和材质。
五、施工图报批。
眉山市彭山区城乡规划局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