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彭规函〔2016〕45号
关于前程路东段北侧人行道敷设燃气管线的批复
彭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前程东路东段以北人行道上管线建设的报告》收悉,你公司拟在前程路东段北侧人行道上埋设天然气管线,设计管径D108X5mm,长度约800米。经我局审查,并报区规委会联席会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在前程路东段埋设天然气管线,埋设位置位于北侧人行道内,起于长寿大道,止于103线,埋设线型应为直线埋设。
二、燃气管道与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规定。
三、你公司在施工前须会同相关管线部门进行地下管线勘探,探明地下管网管线分布情况,相关管线部门均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
四、你公司应保证除供企业用气外还可供周边地块今后开发建设使用。
眉山市彭山区城乡规划局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