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彭规函〔2016〕10号
关于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规划设计方案的批复
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
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规划设计方案于2015年9月1日经规委会审查通过,修改完善后在项目所在地和我局公示栏分别进行现场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群众反馈意见,现就该规划设计方案涉及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土地手续界线内的规划方案体量和风貌,涉及专业设计等要素由区卫生局报省卫生厅审查,用地界线外的市政、绿化等不在此次审查范围内。
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规划总用地面积25435.92㎡,总建筑面积70582.86㎡,地上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49386.43㎡(其中门诊住院综合楼40595.67㎡,综合医疗中心8135.3㎡,锅炉房190.51㎡,中心供氧房97.79㎡,垃圾房111.18㎡,门卫室128.78㎡,污水处理房127.20㎡),地下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21196.43㎡,容积率1.94,建筑密度31.11%,绿地率38.3%,机动车位436个(其中地上停车位42个,地下停车位39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719个。
三、项目用地范围内有两条军用通讯线,建设单位须自行与军线使用单位协商迁改后,方可进场施工。
四、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批准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动。
五、建筑外立面采用真石漆,主色调为灰、白色,搭配木色线条,屋顶采用深灰坡屋顶,项目在外墙施工时,须由我局现场确定外墙色彩和材质。
六、施工图报批。
眉山市彭山区城乡规划局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