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彭规函〔2016〕6号
关于“锦江·大学城”一期一标段规划设计方案的批复
四川旭峰实业有限公司:
“锦江·大学城”一期一标段规划设计方案经我局业务会讨论通过,并于2015年10月22日经彭山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修改完善后在项目所在地和我局公示栏分别进行现场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群众反馈意见,现就该规划设计方案涉及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土地手续界线内的规划设计方案,用地界线外的市政、绿化等不在此次审查范围内。
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规划总用地面积26227.44㎡,规划总建筑面积52399.42㎡,其中地上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47159.36㎡,地下建筑面积5240.06㎡,容积率1.79,建筑密度49.1%,绿地率10%,机动车位252个(地上128个,地下12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46个,具体面积以预测绘面积为准。
三、机动车停车位指标在项目二期方案中统一核算,达到规划要求。
四、项目在外墙施工时,须由我局现场确定外墙色彩和材质。
五、施工图报批。
六、项目涉及夜景亮化的设计方案须报区园林局审查,审查通过后报我局备案。
七、1#楼外观需按照承诺于2016年4月30日前修改完善报我局审批。
彭山区城乡规划局
201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