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彭规函〔2015〕189号
关于中广建材有限公司彩砂、轻钢房生产加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批复
中广建材有限公司:
中广建材有限公司彩砂、轻钢房生产加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经我局业务会讨论通过,修改完善后在项目所在地和我局公示栏分别进行现场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群众反馈意见,现就该规划设计方案涉及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土地手续界线内的规划设计方案,土地手续界线外的市政、绿化等不在此次审查范围内。
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规划总用地面积12860㎡,规划总建筑面积9780.5㎡(其中新建厂房建筑面积2674.75㎡),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14192.5㎡(其中新建厂房计容建筑面积4200.5㎡),容积率1.1,建筑系数61.03%,绿地率2.26%,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3.39%,机动车位10个,非机动车位50个。
二、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批准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动。
三、施工图报批。
四、新建厂房外墙材质为涂料和彩钢瓦,主要色彩为乳白色。项目在外墙施工时,须由我局现场确定外墙色彩和材质。
眉山市彭山区城乡规划局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