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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
关于城南小学项目规划设计调整方案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29

眉彭规函〔2015〕177号

关于城南小学项目规划设计调整方案的批复

眉山市彭山区凤鸣镇灵石小学:

彭山区城南小学规划设计原方案于2014年12月12日经规委会批准同意,建设单位为满足实际使用功能,施工图阶段对方案进行了调整,现就该规划设计调整方案涉及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用地界线内的规划设计调整方案。

二、本次调规的主要内容为:

(一)总建筑面积增加了253.16㎡,地上计容面积增加了52.91㎡,地下建筑面积增加了200.25㎡,容积率增加了0.003,机动车停车位减少5个,但满足小学机动车配置标准;增加了国旗升旗台(表演台)的设置,调整了运动场地内羽毛球场的位置。

(二)调规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总建筑面积13534.98㎡,地上计容面积11064.29㎡,地下建筑面积2470.69㎡,容积率0.553,建筑密度16.74%,机动车停车位44个。

(三)外墙材质应明确为真石漆。在外墙施工前,须由我局现场确定外墙色彩及材质。

三、本次调整文字内容与附图不符的,以文字内容为准,未涉及部分按原批准方案执行。

五、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批准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动。

六、施工图报批。

眉山市彭山区城乡规划局

2015年12月9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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