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彭规函〔2015〕114号
关于亿达花园D219燃气管道迁改的批复
彭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燃气管道迁改的函》收悉。根据我区城市总体规划,我局对拟定迁改方案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燃气管道迁改方案。迁改燃气管道线路路径为:沿鹏利街西段南侧向西至张纲路,沿张纲路东侧人行道向南至圣寿路,沿圣寿路北侧人行道向东至原管道碰口,全长约320米,埋设线型应为直线埋设。
二、燃气管道与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规定。
三、请你公司及时与区住建局进行衔接,该段燃气管道迁改应与住建局鹏利街西段道路改造工程一并实施。
四、你公司在施工前须会同相关管线部门进行地下管线勘探,探明地下管网管线分布情况,相关管线部门均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
眉山市彭山区城乡规划局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