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彭规函〔2015〕47号
关于时代广场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复
四川彭山众合置业有限公司:
由你公司报审的时代广场项目建筑设计方案于2015年1月14日经县规委会审查通过,现修改公示后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方案功能分区合理,建筑立面及透视效果较好,建筑外观现代感强。原则同意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
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用地面积9042㎡,规划总建筑面积53121.77㎡,地上计容商业建筑面积39965.48㎡(其中商业用房建筑面积27348.15㎡,酒店建筑面积12617.28㎡),不计容建筑面积13156.29㎡,其中一层架空层建筑面积149.87㎡,地下建筑面积13006.42㎡(其中地下车库5843.36㎡,地下商业4812.17㎡,地下配套设施2317.49㎡,地下垃圾收集点13.86㎡,地下治安用房19.54㎡),容积率4.42,建筑密度63.95%,绿地率5.0%,机动车停车位320辆(地下308辆,地上12辆),非机动车停车位220个。
三、须配套完善相临道路的人行道、市政消防栓、绿化等配套设施。
四、该项目部分用地因历史原因未经公开拍卖,经核算,该项目超出规定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为1590.88㎡,应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
五、项目外墙工程施工前,须由我局现场确认外墙材质及色彩。
眉山市彭山区城乡规划局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