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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
关于永达·紫云汇规划设计方案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29

眉彭规函〔2015〕12号

关于永达·紫云汇规划设计方案的批复

彭山永达房地产有限公司:

由你公司报审的永达·紫云汇规划设计方案于2014年12月12日经县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公示后现批复如下:

一、该方案临街商业建筑风格现代、大气,能提升城市形象,原则同意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二、该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用地面积:42400.00㎡,规划总建筑面积:171161.28㎡,其中地上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127345.70㎡(住宅100112.60㎡,商业25467.10㎡,地上车库1386㎡,物管用房260㎡,对内公厕60㎡,门卫用房60㎡),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43815.58㎡(社区服务用房330㎡,地下车库建筑面积:43485.58㎡),容积率:3.0,建筑密度:27.36%,绿地率:37.2%,机动车停车位:1296个,其中地上车库70个,地面停车位31个,地下停车位1195个(商业204个,住宅991个),非机动车位1220个,总户数1092户,老人儿童活动场地面积1000㎡。

三、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体制,按相关规范设计雨污水管网,接入城市排水系统。

四、建设单位须配套完善项目相临道路的人行道铺装、路灯及行道树绿化、消防栓等市政设施,涉及迎宾大道绿化带改造的事宜须经区市政园林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高层建筑涉及的消防扑救面等消防问题须报消防部门审批。

六、项目用地由原汽车客运站公开拍卖土地及非公开拍卖土地构成,该项目综合容积率为2.8579,涉及超容积率问题,应按照《关于县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相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补交土地出让金。

眉山市彭山区城乡规划局

2015年1月27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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