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彭规函〔2015〕8号
关于公义镇锦秀苑2#楼规划设计
调整方案的批复
四川临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彭山分公司:
你公司报审的公义镇锦秀苑2#楼规划设计调整方案及申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次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的主要内容为:
1、由于2#楼西侧存在一根10kv的高压线,为满足建筑与10kv高压线安全距离要求,取消2#B+B户型临街阳台,调整后项目总建筑面积减小。
2、将2#楼2层的一套住房变更为物业管理用房,总户数由78户减小到77户。
二、项目方案调整后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
用地面积:10160.15㎡,总建筑面积13543.73㎡,其中地上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13258.23㎡(商业3877.6㎡,住宅9268.27㎡,物业管理用房92.36㎡),地上不计入容积率(社区综合用房)建筑面积285.5㎡,容积率1.305,建筑密度37.6%,绿地率16.3%,建筑高度13.35m,机动车停车位45个。
眉山市彭山区城乡规划局
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