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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
吴桂英 胡梁栋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11-24

吴桂英、胡梁栋因保管不善,将彭国用(1990)字第81047号土地权利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吴润芳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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