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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
张代明 王鑫蕊 张静 宛碧茹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10-27

张代明、王鑫蕊、张静、宛碧茹因保管不善,将川(2023)彭山区不动产权第0027240号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张代明 王鑫蕊

张 静 宛碧茹

2025年10月27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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