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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
蒋德华 苏云华 徐学梅 宋小利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8-20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彭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37634068

序号

登记申请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蒋德华

杨丽群

蒋美

彭琦森

彭韵寒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彭山区江口街道永丰村四组

511403113209JC02586F00010001

150

农村宅基地


2

苏云华

徐秀英

苏俊凤

苏水生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彭山区黄丰镇共和村五组

511403108226JC10000F00010001

120

农村宅基地


3

徐学梅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彭山区观音街道果园村八组

511403105219JC00017F00010001

90

农村宅基地


4

宋小利

任轾轩

丹增卓嘎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彭山区江口街道茶场村九组

511403113204JC40004F00010001

210

农村宅基地


登记机构:彭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20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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