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23)彭山区不动产权第0044057号
何亦男/吕仕华/李晓凤/吕珊/何亦杰/何林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511403107209JC00685F00010001
眉山市彭山区观音街道毛店社区二组
2
3
彭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14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