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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
王再茹​ 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2-1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眉山市彭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眉山市彭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眉山市彭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眉山市彭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28-37629150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

1

周德忠

继承

眉山市彭山区北街54号2栋1单元1楼11号

彭国用(2003)第2189号,彭山房权证字第0070251号、彭山房权证字第0070252号

王再茹

登记机构:眉山市彭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17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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