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素芬、何熙、张桂芳、何永林因保管不善,将川(2023)彭山区不动产权第001091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素芬
何 熙
张桂芳
何永林
2025年1月22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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