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
茶场村通组硬化路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名称:眉山市彭山区江口街道办事处茶场村通组硬化路建设项目
二、工程项目限价及工期:
本次竞争性谈判最高限价调为17.85万元,报价超过此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工期25天。
三、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其他要求:
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许可范围,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竞争性谈判。
四、信息公布:
(1)招标信息在街道办政府公开网站公示。
(2)公示时间:从2022年12月 30日11:00起至2023年1月 5日 18:00时截止。
五、竞争性谈判方案:
(一)报名
1、有意参与该项目的单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鲜章);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2、报名地址:江口街道办事处经发办
3、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 5日 18:00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料(凡复印件均需加盖鲜章)
1、法人代表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法人证明);
2、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承诺函,详见附件。
5、报价清单。
(三)竞争性谈判时间、地点
1、时间:2022年1月6日10:00
2、地点:江口街道办会议室。
(四)报价包含内容及报价形式
1、本次报价采取固定总价包干,报价包含本项目的造价咨询费用、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费用。
2、报价形式。
(1)竞争性谈判至少三家供应商符合要求才能开始报价;
(2)本次报价采取二轮报价形式;一轮报价以投标清单报价为准,二次报价表现场提供,二轮报价不得高于一轮报价的最低价。
(五)中标办法及合同签订
1、本项目采取最低价中标办法;
2、发放成交通知书、签订施工合同。中标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施工合同,逾期视为放弃中标。
(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竞争性谈判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六、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袁江建 移动电话:18808213075
附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承诺函》
4、招标工程量清单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
2022年12月30日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报名事宜。
特此声明。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加本项目采购,由授权代理人参加的适用。法人参加的,可忽略本授权书。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
本公司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活动,现我公司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情况承诺如下: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1、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许可范围,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近3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采购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1、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诚信档案无失信行为记录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
如违反以上承诺及声明,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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