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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眉山市彭山区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的总结

  • 索引号:1495410037/qswj/2021-00009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qswj
  •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眉山市彭山区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的总结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1-01-27

2020年,彭山区税务局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为方向,“一手抓精准防疫、一手抓依法组收”着重从依法治税、依法行政、落实疫情税费优惠政策、促进复工复产等方面开展工作促“六稳六保”,抓班子带队伍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保障等各项职能作用,积极回应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新期待,较好完成了工作任务。根据《眉山市彭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眉彭委办[2017]48号)及《关于印发<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眉彭法领发〔20201号),我局对照方案中的工作任务,认真梳理法治政府全年工作推进情况,结合税务工作实际,现总结如下。

一、坚持党委领导,完善机构强化落实

(一)强化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认真布署安排

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党委书记亲自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020年,通过强化领导、完善制度等方式,全方位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运行提供好组织保障。同时,不断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将法治税务建设相关内容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责令整改、并按考核期限进行考评。切实履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听取各单位工作情况、执法风险点及难点、存在问题、工作打算等汇报,分析问题,推广经验,部署任务,实现领导小组法治基础建设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健全党委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将法治建设纳入工作计划、融入日常工作

区局党委重视法治建设,一把手严格落实领导职责,把法治建设与日常税收管理同布署、同落实。认真推行“一把手讲党课”、“一把手讲法治课”、“会前学法”等制度,充分履行职责,带好队治好税。

(三)健全规章制度,全面落实依法治税

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局长办公会制度,对重大决策采取集体审议,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三项行政执法制度,有效防范行政决策风险;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按要求成立了区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制发了议事规则;制订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事项标准。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方面

1.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不折不扣坚决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规范和改进行政许可行为,简化受理文书,简化申请材料,实现咨询服务可预约。对行政许可事项,强化事中事后管理,细化职责分工,规范行政许可文书和工作流程,全面实行重大税务行政许可集体审查。对保留的5项行政许可事项建立台账,每季度向眉山市税务局报送备案。同时,对许可事项及时在网站上对外公示。

集中清理有关证明事项。10月份,按照区司法局清理证明事项的通知要求,对近几年来,总局发布的所有取消证明事项的公告进行梳理,结合区局运行实际予以对照,对已取消、已精减的流程再次督导检查,彭山区税务局无证明事项提供要求,涉及行政相对人办理的涉税(费)事项需提供的资料能在政务中心集中提供的均不再要求其重复提供,并按总局工作要求优化工作流程,服务于相对人。

2.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按照税务系统推行“三项制度”相关工作部署,编制并公布调整优化后的行政权力责任清单。

一是持续清理规范行政权力,编制权责清单。4月,按上级工作部署,由区局法制部门牵头四个税务分局,编制了区局和分局的权责事项清单、流程图,6月进行了交叉审核和报备,为进一步梳理权力、规范权力运行,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奠定基础,8月在省局指定子网站位置予以公示。

二是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最多跑一次”最新清单,优化办税流程和服务。

3.在全面实施“三证合一”基础上,按照国家部署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4.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

结合“三项制度”推行工作,对区局审批的行政许可及一般程序行政处罚在省局子网站下进行公示。对纳税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按规定在网站予以公示等。

5.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税法、资源税法、耕地占用税法,实行资源依法有偿使用。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方面

1.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公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截至目前,区税务局制定实施的现行有效税收规范性文件1件。

2.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认真学习区司法局下发的《关于公布彭山区区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1次,对全局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截至目前,区局只有12019年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已予以公示;清理建议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按照市局通知开展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2次。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执行决策制度。局党委按照党委议事规则,确定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的重大议事项目清单,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对重大议事项目做出决策前,针对研究的内容,严格执行征求有关人员意见、专业人士咨询或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提高决策的合法性、民主性和科学性。

2. 加强合法性审查

严格落实上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相关规定,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和作出决定。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

3.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完善和补充相关行政执法制度

建立区局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将法律顾问经费列入预算,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障,今年7月续签聘请法律顾问合同1年。

4.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重大行政决策经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行政首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在会上说明理由。重大行政决策均形成纪要,加强重要档案管理,如实记录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并完整存档。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改革行政执法体制、优化执法机构队伍

为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税务执法水平,充实法治人才力量。

一是4月按“三项制度”对法制审核人员配备的要求,对全局税收法治岗位人员进行了清理和适当调整。

二是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未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的人员,不得从事税收执法活动。

三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做好税收执法资格备考统筹工作,加快税收法治人才队伍建设20195月,区局成立了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发税收执法资格考试组织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税收执法资格考试考生情况分析、考前培训、模拟考试、督促指导等各项工作。2019年组织8位拟考同志参加了区局在锦江学院举办的培训2期,今年春节和疫情期安排每周不少于2天的自学;从312日起,组织考生每周参加省局测试2次,上午考试,当天下午集中自学,截止630日共测试19次,考前保证每周有2天集中学习时间,持续备考不松懈。9月,区局9名新录公务员参加全国税务总局组织的税收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平均分83.44分,全部合格。

加强对法制岗位人员的培养,抽调法制部门的一名年轻去市局参与全市的督察审计工作,增强人员业务能力,培养复合型人才。

2.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今年无涉嫌犯罪移送案件。

3.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方面。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在自由裁量方面统一幅度,体现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在“柔性执法”中体现公平公正。

4.贯彻落实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贯彻落实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截至目前,应公示35项,已公示26项,其余9暂无公示内容;在政务服务中心税务办公区域增配了1台触式查询一体机,便于纳税人查询知晓公示事项;给每个分局、风险管理股各配置了2台执法记录仪,共计10台,已投入使用;约谈室1处,可以使用;发了《执法音像记录设备使用和记录存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眉彭税办发[2020]2号);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件。

5.探索“柔性执法”,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针对增值税发票管理方面存在的风险,在个别涉嫌虚开的高风险行业新开办企业时,税务人员会提醒纳税人遵守税法规定,如实申报,履行纳税义务及承担的责任。对涉嫌税收轻微违法行为,在调查核实阶段对相对人进行说服教育,减少举报双方的矛盾,通过说理式执法进一步增进法治意识,提高遵从度。

6.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严格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切实加强内部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税收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运用好内部控制监督系统,及时纠正过错,全年自我纠错72条。通过纠错倒推加强日常征管的措施和注意事项,减少过错生成,并完成省局推送的疑点核查,通过监控各单位运用平台开展风险防控和考核监督,最大程度控制和防范执法风险。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过错责任制。全年共追责7人次,其中,批评教育6人次,责令书面检查1人次。

7.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

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严格清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全国税务系统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目前,已在官网向社会公布执法资格人员名单。

8.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和我省行政执法“十不准”,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逐步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适时由纪检组通过警示教育、集体廉政约谈等形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纪和道德教育。全年进行干部任前集体廉政约谈1次、观看警示片3次、全局干部集体廉政约谈会1次。

9. 加强税务执法辅助人员的管理。明确执法辅助人员的适用机关内勤(除人事、财务、纪检)、大厅辅助征收岗位、从事辅助性工作,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 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在起草规范性文件时,体现法制统一、防止部门利益倾向、有效管控权力、完善运行流程、防控廉政风险等要求。

2.自觉接受司法监督

支持审判机关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建立健全行政应诉制度,依法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审判机关生效裁判,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监督。畅通法律救济渠道。切实履行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认真办理各类复议应诉案件,今年0受理复议案件。机构改革以来,我局党委为抓好信访工作,重新明晰信访工作职责分工,明确各类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执行时限、部门承担范围、各级人员职责。继续坚持落实领导班子成员接待日制度,认真听取意见建议,致力解决信访人的合理诉求。加强复议应诉基础建设,用好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切实履行法律顾问办公室职责,全年无应诉案件。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开展“七五”普法,制定“七五”普法规划。推进“法律七进”,创新普法方式、精准普法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今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促企业复工复产。为及时宣传优惠政策,区局创新宣传方式,开通“云课堂”在线直播宣传税收政策和精准解答纳税人、缴费人提出的问题。今年43日,彭山区税务局通过“疫线”云课堂开展以“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为主题的直播活动,正式拉开第29个税收宣传月序幕。现场直播围绕税收助力复工复产的税收政策进行了宣讲,对“非接触式”办税、税邮合作项目进行推广,并重点讲解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小规模纳税人本月申报重点难点。全程吸引了225人次观看,在线互动留言近1000条,形成积极有效的关注氛围,纳税人纷纷表示内容丰富、干货满满。直播活动情况也将在微彭山公众号、不老彭山APP上同步呈现。上半年,开展疫情期“云直播”课堂8期,并以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深入开展“优惠政策送送送”、税收宣传视频轮播、税收宣传线上“五进”等活动。真正为企业解疑答难,通过提供精准的政策宣传服务,将中央优惠政策送到企业,为企业复工复产纾困解难。下半年,开展企业社保政策宣传和缴费业务辅导、“12.4”宪法宣传日宣传活动、专票电子化业务办理辅导等。

(七)提高税务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 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区局党委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根据领导班子功能结构,配备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法治工作经验的班子成员。

2.把干部守法用法作为干部人事管理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法治档案制度。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年终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制度、落实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干部会前学法制度。

3. 加强税务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

按规定开展党委中心组会议学法、局务会会前学法、部门办公会议学法活动。各种干部培训要把宪法法律知识列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2020年初,由法制部门制订全局全年的会前学法计划安排,每月召开局务会前先进行会前学法。共组织会前学法5内容涉及优化营商环境、以案促改、个税汇算辅导等。加强法治培训,多次上门对纳税人减税降费新政策培训宣传辅导、组织税务干部政策业务培训、组织中层干部和大厅工作人员税费优惠政策考试2次。把法治教育贯穿于在税务工作中,做到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逐步养成遇事思法、办事依法、言必合法、行必守法的思维。

4. 落实领导干部领导能力测试、干部职工业务能力测试晋级工作。

按照总局干部职工素质教育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两测”工作,126日全局近100人次到眉山市工商管理学院参加了领导胜任能力测试、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升级测试。测试采用网络方式进行,干部职工利用工作之余充分进行自学复习,积极参与两测考试。

5.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落实部门普法责任

推行会前学法制度,树立干部队伍法治思维

要普法,先学法。税务系统作为执法单位,管理的税种多、政策性强、个别税种变化较大,且面对全区纳税人和社保缴费人,执法水平的高下直接影响税务干部的评价和地方经济发展。区局一直坚持执行会前学法制度,领导带头学法,落实会前学法制度职工学法经常化、制度化,采取自学、集中学习、以会代教、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深入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规范公权力运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各种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干部职工法制素质。通过集中、有规律地开展会前学法,让学法成为了一种习惯和一种态度,为开展依法行政及内部控制工作提供保障。

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全力推进“法律七进”

局领导高度重视,亲自部署“七五”普法工作,“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层层落实任务,分步进行实施,保持了普法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把普法、依法治理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严格考核,保证任务落实和责任到位。根据“七五”普法规划,结合“法律进机关”工作考核标准,会同纳服部门积极开展 “税收宣传月”活动,在广泛、深入、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实践、营造法治氛围的同时锻炼税务干部与社会群众打交道的能力,通过积极参与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税法宣传月”活动;二是开展“法律七进”活动,让疫情防控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三是积极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教育活动。四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在办公区张贴廉政名言警句书画作品,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制作了税法宣传“易拉宝”;在办公区通过LED滚动播放税法宣传标语;开展节假日纪检部门发送廉政短信提示等,使廉政宣传入脑入心;结合彭山区“双创”活动,在包保片区入户宣传宪法和税法等,增强群众法治意识;五是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组织干部职工收看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先进个人典型事迹宣讲;在执法活动中,加强对群众和纳税人、缴费人的税法宣传、讲解,对遵从度差的纳税人辅以教育说服,力求通过长期耐心的宣传教育逐渐提升群众税法遵从度,真正落实“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方针。

积极做好《眉山市彭山区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检查和总结工作。今年5月底,收集整理近五年法治教育资料,分类装订“七五”普法验收资料成册,积极做好迎检准备工作,争创“七五”普法先进集体。

(八)强化对税收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完善权力制约机制。一是运用内部控制监督平台指标运行分析及时纠正内控系统过错,通过纠错倒推加强日常征管的措施和注意事项,减少过错生成;二是完成上级推送的疑点核查,全年核查税收执法疑点万余条,通过疑点数据的核查,对税收执法进一步进行规范,也进一步维护了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做到依法纳税(费),税收优惠政策的应享尽享等;三是全力配合各级开展的督察、巡视工作。2020年,市局巡视1次、专项督察2次、层级督察1次,通过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了“两权”运行中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了权力运行;四是开展内部自查3次,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两权”运行、现金税费等进行自查,通过自查约束规范执法行为和行政管理权。

三、巩固成绩认真履职

下一步,区局将持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巩固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成果,增强法治强国、法治兴税理念,强化党委履职能力,发挥主观能动性,融入法治思维,持续推进依法治税,认真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营造良好税收环境,为经济建设作贡献,为彭山抢抓“四大机遇”,推进“四城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国家税务总局眉山市彭山区税务局

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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