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中央、省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区财政局、农业局将联合对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现就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政策宣传。是否通过广播、公示栏、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业局印发的《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册》是否发放到户。
(二)面积核实。补贴面积是否与耕地面积或确权面积相符,是否存在漏报、错报、虚报、瞒报现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否对长年抛荒、非农业征用等政策规定不予补贴的耕地面积进行核减;是否以绿色生态为导向,鼓励农民采用秸秆还田、科学施肥用药、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综合措施。
(三)资金发放方式。是否做到了公开公示;补贴资金是否通过“一卡通”落实到农户。
(四)档案管理。补贴档案资料是否齐全、规范(清册档案、公示照片);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建立和使用情况。
二、督查时间
7月底完成
三、督查方式
(一)乡镇自查。7月21日前,各乡镇对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一是对“入账失败”的农户立即核实,确保补贴资金在7月20日前全部兑付到农户卡中。二是严格资料归档制度,乡镇落实专人负责资料归档整理工作并督导各个村做好相关资料收集、公示信息和账册等整理工作。三是乡镇负责辖区内农户补贴兑付情况的抽查工作,按调查表(见附件)查询政策宣传、面积核查、资金兑付等情况,并将调查表在7月21日前交区农业局农技站。
(二)区级抽查。7月24日-26日,区财政局、农业局组成督察组,抽查2-4个乡镇,每个乡镇选择1-2个村开展实地调查,查阅相关政策文件、公开公示资料、会议记录等,并随机走访农户了解面积是否相符和资金兑付是否及时到位情况。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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