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财政局《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眉财农〔2024〕84号)精神,彭山区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4.6318万元(其中:天府新区17万元),已经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领导签批(领导批文〔2024〕180号),现予以公告。
监督电话:028-37666720。
意见收集人:李先生,电子邮箱:422812648@qq.com。
通讯地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迎宾大道东段803号
附件: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眉彭农〔2024〕84号)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8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