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2022 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 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内容的请示》文件精神,结合镇(街道)审核上报和农业农村局验收核实结果,现对“2023年秋马铃薯实施主体补助明细”公示如下:
2023年秋马铃薯面积484.21亩,补贴金额387368元。实施主体补助明细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日—1月8日。公示期内对公示有异议者,请与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28-37630366。
附件:2023年秋马铃薯实施主体面积及补贴明细表;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9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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