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彭山区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以及《眉山市彭山区特色产业标准园建设实施方案》,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科数局、区果业商会等部门专家对各镇(街道)申报标准园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考评,认定标准评出水稻2家、柑橘6家、葡萄3家、猕猴桃1家标准园。拟补助水稻标准园2家共计83926元,柑橘标准园6家共计300634元,葡萄标准园3家共计132856元,猕猴桃标准园1家54000元,2022年特色产业标准园总计12家,补助资金571416元(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1日—8月5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有异议者,请与彭山区农业农村局联系。
联系电话:028-37631304
附件:2022年标准园资金补助表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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