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94号)、《四川省2020年中央财政资金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川农函〔2020〕626号)和《彭山区2020年中央财政资金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眉彭农〔2020〕120号)文件精神,2022年7月5日对彭山区千里冰封家庭农场2021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现将验收结果公布。如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请于7日内(7月6日至7月12日)向区纪委派驻纪检组或区农业农村局或区财政局反映,所反映的问题须真实、准确。
电话:区纪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28-37634389;区农业农村局农经站37635195;区财政局37631799。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6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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