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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开展校车隐患排查活动

  • 索引号:00859420-2/2016-000027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
  • 名 称:交警大队开展校车隐患排查活动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6-12-09

为把好校车管理的第一道防线,进一步加大校车接送的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积极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彭山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扎实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部署。大队要求民警要强化责任意识,统一思想,提高对做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负起责任,将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认真抓好落实。

二、加大校车交通违法整治力度。重点以下工作进行检查:

(一)校车是否按规定办理《校车许可证》和《驾驶员证》;

(二)校车是否定期检验和是否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三)学校是否实行接送车辆“四定”管理模式,即:定人、定车、定线路、定时间;

(四)学校是否对接送车辆、驾驶员等情况建立档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五)幼儿园负责人是否与接送车辆管理人员、驾驶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

(六)学校是否与有关学生家长签订《学生乘坐接送车辆安全责任书》,明确学校、学生、家长、车主等各方责任。

(七)驾驶员准驾资格、安全违法记录等情况。

三、突出重点,加强重点管控。合理调配警力,在学生上下学路段要不定时安排警力执勤,及时纠正各种不文明交通行为,严厉查处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车辆带病行驶等违法行为,切实保证广大学生乘车安全。

四、广泛宣传,提高学生家长及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组织民警深入到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通过上交通安全课、致学生及家长公开信、张贴展板、发放交通安全联系卡等多种形式,让安全理念在学生、家长、驾驶人思想中扎根。同时,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其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严防校车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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