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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山区交警大队落实常态化监管确保学生坐上“安全车”

  • 索引号:00859420-2/2016-000022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
  • 名 称:彭山区交警大队落实常态化监管确保学生坐上“安全车”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6-10-18

为切实加强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有效杜绝因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彭山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落实校车常态化监管措施,采取严密管控等措施,切实消除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隐患,规范校车运行秩序。

一、强化检查,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大队联合教育、安监、运管等部门对辖区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排查,重新掌握辖区内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不漏一人,检验中发现有交通安全隐患的,立即进行整改,确保校车管理措施落实。同时对校园门前、周边乱摆摊点、占道经营的现象,联合城管部门坚决予以清理取缔,确保学校及周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按指定停放点或划定区域有序停放,为广大师生上下学提供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强化秩序管理,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大队积极加强同城建规划部门的联系,不断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同时,城区交通复杂、车流量大的中小学校,全面落实每所学校门口每天有交警护卫执勤制度,负责在学校上学、放学和晚自习时段对该校园门口及周边道路交通进行指挥疏导,防止出现车辆乱停乱放、学校门口交通堵塞、秩序混乱等问题,确保师生上学、放学安全。

三、强化宣传教育,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面向中小学生及其家长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的校车的严重危害,劝告家长和学生不雇用、不乘坐无资质的车辆。并采取张贴宣传画和挂图、发放宣传卡片、深入开展校园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交通常识,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维护自身交通安全。同时要求路面执法民警要根据校车户籍化管理的规定,定期与校车驾驶人进行谈话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集中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加强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强化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杜绝交通违法。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处罚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是对学校租用不符合校车标准车辆接送学生的行为,及时通报教育部门,并按相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员;二是针对辖区学校每天上学、放学的重点时段、重点部位派驻执勤民警,采取定点与动态巡逻相结合的方式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师生出行安全;三是依法从严查处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报废车等车辆接送学生;四是要加大对校车行驶路线巡逻管控力度,严格查处校车超员、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罚一起,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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