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镇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切实提高群众居住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水平,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处理和监管工作,进一步推进我镇美丽乡村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上级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工作要求,以全镇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和长效治理为目标,建立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实现生活垃圾“户清扫、村收集、镇中转、区处理”,推进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为乡村振兴提供环境保障。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以镇党委书记李桂平、镇长张敏任组长,纪委书记黄利全、副镇长代建辉任副组长,各村(社区)支书主任为成员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治理办,由治理办主任兰翔担任办公室主任。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设施建设
1、配置村(社区)垃圾处理设施。每个村(社区)结合实际情况,建设垃圾集中收集池,并配置收集车辆、清扫工具等设施,确保垃圾及时收集,转运到镇垃圾地库。
2、加强镇垃圾地库管理。镇治理办在垃圾地库安排专人协助村(社区)转运来的垃圾收集入库工作,联系区垃圾车及时转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二)全面实行村社保洁制度
各村(社区)根据作业半径、劳动强度等合理配置保洁员、转运员,负责辖区内垃圾收集、转运及公共环境保洁(含小广告、牛皮癣清理)等工作。鼓励采用村集体内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保洁员、转运员并明确其工作职责。通过制定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
(三)明确职责分工
1、各村(社区)按照属地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环境卫生清洁保洁和垃圾收集、转运;加强村规民约等自律性制度建设;建立考核机制,辖区环境治理常态长效。
2、镇治理办负责镇垃圾地库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各村(社区)环境清洁及垃圾收集转运工作,并进行考核。
(四)加强督查考核
镇成立督查考评小组,按制定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每月由纪委牵头从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工作成效、长效管理等方面对各村(社区)进行监督考核,以督察通报公布考评结果,并进行相应奖惩。
(五)保障经费投入
除镇上拨付的城乡环境治理奖补经费外,各村(社区)可通过“一事一议”收取村民垃圾处理费,也可争取当地乡贤捐赠、企业资助等方式多渠道筹集经费,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六)强化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标语、倡议书、会议等多种宣传形式开展全民环境治理教育,引导群众增强环保意识、文明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开展“文明家庭”、“整洁庭院”等评比活动,提高村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积极性。积极倡导村民关注和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鼓励和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再利用,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各村(社区)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垃圾收集转运、人员管理、奖惩考核等相关制度,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各项责任落实到具体个人。
(二)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农村环境治理工作是一项造福百姓的“民心工程”,要彻底改变我镇垃圾乱倒、乱扔、乱堆的现象,减少因生活垃圾带来的环境污染,首先就需要群众的广泛参与,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营造出强大的舆论声势,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并在参与中不断提高文明卫生素质。
(三)强化督查,长效管理。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对村(社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镇纪委牵头对各村(社区)环境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时整改并跟踪整改结果。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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