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眉山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百村示范行动方案》(眉府办函〔2018〕33号)和《彭山区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眉彭治理办〔2018〕13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目标
在学习借鉴谢家镇石山村垃圾“六类三分”法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工作体系,到今年年底,马林、农乐示范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垃圾减量化达20%以上。2020年,全镇全面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实施范围
马林村、农乐村
三、工作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8年5月—6月):结合本村实际,召开村民动员大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阶段任务。
(二)实施阶段(2018年7月—11月):完成环卫人员的增聘,完成设备设施的采购,全面启动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2月):因地制宜不断总结分类经验,改进分类方法,提升分类效果。区治理办将会同相关单位通过现场检查、走访群众、查验资料等方式对示范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主要措施
(一)完善配套设备。示范村要合理规划配备垃圾收集设施,完善垃圾分类标志标识。每户村民至少配备2个垃圾桶(湿垃圾桶、干垃圾桶);每个村视实际情况配备以下设施:1辆垃圾收集车、1个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1个湿垃圾降解池、1个大件垃圾(废旧家具等)堆放点、1个有毒有害垃圾存放点(配备收集容器)。
(二)完善队伍建设。一是配齐清洁队伍。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工作方式,按常住人口300:1标准配齐保洁员、垃圾分拣员,落实保洁分拣工作经费,确保垃圾分类收集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落实监管力量。依托网格化机制,聘请网格员和村里有威望的老人担任环境监督员和劝导员,监督村民和保洁员、转运员落实垃圾分类工作。
(三)实施分类处置。示范村参照谢家镇石山村农村垃圾“六类三分”法予以处置。“六类”即把农村垃圾分为湿垃圾、干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六类。“三分”即村民按干湿初分类,保洁员按能否卖钱二次分类,垃圾分拣员按是否可回收三次分类。具体做法为:
1.湿垃圾(菜根菜叶、剩饭剩菜、果皮、骨骼内脏、残枝落叶):由村民自备垃圾桶分类收集后,投放到自家沼气池降解或运至村湿垃圾降解池降解成有机肥,供村民或者规模种植户还田使用;
2.可回收垃圾(纸类、塑料类、金属类、橡胶类、玻璃类):由村民分拣存放,到达一定数量后,自行送至再生资源收购点卖钱,也可由村垃圾收集员收集后送村再生资源收购点变卖;
3.不可回收垃圾(污染纸张、烟头、灰土、一次性餐具、废旧衣服):由村民初分类,放入户分类干垃圾桶内,由村垃圾收集员定时上门收集,运至镇垃圾地库;
4.有毒有害垃圾(电池、废旧电子产品、过期药品、废旧灯管灯泡、废旧漆桶):由村民收集存放,再由收集员运至村有毒有害垃圾存放点规范存放。
5.大件垃圾(床垫、沙发、衣柜等家具):由村民自行将废弃大件垃圾运至村大件垃圾堆放点,再由村垃圾收集员进行拆解分类处理;
6.建筑垃圾(砖头、瓦块、弃土弃料等):由村民自行运送至村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存放,用于道路、坑凼等回填。
(四)完善宣传培训和考评机制。一是宣传培训做到家喻户晓。各示范村要通过干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等方式,反复宣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大力开展村民教育、家庭教育和学生教育,让广大村民知晓生活垃圾种类,掌握分类方法,自觉维护和提升村社人居环境。二是考核评价要做到全覆盖。建立村委会和村党员干部、保洁员、农户三级考核制度。1.村委会和村党员干部。实行垃圾分类网格化管理,村两委班子成员划分责任片区,每名党员联系若干农户,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分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2.村级环卫人员。建立分类评优制度,将垃圾分类和环卫人员工资奖金挂钩,每月将工资的一部分作为绩效奖金计发。3.农户。建立季度考评机制,每季度由村委会牵头,村干部、村民代表及有一定威望的老党员、老干部参与,对村民履行“门前三包”、“院内四自”、“垃圾分类”等工作进行打分评比,考评结果在全村进行张榜公示,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品。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是实现资源循环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有效载体。成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主任、第一书记任副组长,村两委其他成员和村民组长为成员。承担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等工作,修订《村规民约》和奖惩、评比方案等。
(二)落实资金,强化保障。一是用好上级资金。今年垃圾分类试点村绝大部分是2017年民生工程村,要用好民生工程专项资金,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二是安排专项资金。镇、村级财务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支持示范村垃圾分类工作。三是提倡有偿保洁。按“一事一议”原则,采取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办法,建立村庄环境卫生有偿保洁制度,向村民适当收取保洁费,并对辖区内的商店、企业收取一定卫生服务费。
(三)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逐步完善评比激励机制,引导村民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和环境治理。镇治理办将会同镇纪委,定期对示范村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督查通报,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季度和年终目标考核。示范村要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中垃圾分类、环境治理方面内容,形成人人参与治理、人人享受治理成果的良好局面。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