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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政策宣传

  • 索引号:1495410037/xjz/2020-00035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xjz
  • 名 称:创业担保政策宣传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0-02-27

一、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及具备的条件

财政贴息支持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具体包括:户籍在彭山区境内的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个人应具备的条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二、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和期限

各经办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为15万元。

面向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贴息政策

2018年3月27日(含27日)起发放的贷款,由各级财政部门给予2年全额贴息(贷款期限的第1年、第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超过三次。

四、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具备的资料

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配偶身份证、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复转军人提供退役证明、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刑释解教证明、夫妻双方征信报告,项目证明(指承包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等)。

五、创业担保贷款的办理程序

贷款人申请→乡镇(街道)妇联或劳保所预审→妇女由区妇联初审(其他人员直接报担保公司)→担保公司初审→区人社局审查→区财政局核查贴息→经办金融机构发放贷款。

咨询电话:37612139 37612136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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