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彭江街办〔2021〕33号 签发人:葛开红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
关于申请对双江村(原远景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双合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凯旋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注销的请示
彭山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21〕6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理顺合村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及债权债务关系,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按照做好彭山区镇(街道)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 “后半篇”工作要求,江口街道原双江村和远景村合并后成立双江村,建立双江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江口街道原双合村和永利村合并后成立永丰村,建立永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江口街道原石龙村和凯旋村合并后成立石龙村,建立石龙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农〔2018〕3号)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注销登记”的规定,经原双江村(原远景村)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双合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凯旋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成员大会表决通过,并经江口街道办事处审查同意,拟对双江村(原远景村)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双合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凯旋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予以注销。
特此申请,请予审核批准。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4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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