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彭江委发〔2017〕14号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江口镇委员会
眉山市彭山区江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江口镇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切实改善全镇河库生态环境质量,推进转型升级,打造品质江口、生态江口,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根本,紧紧围绕品质江口、生态江口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长效管理,以“六治”为契机,扎实推进流域污染治理持续改善城乡环境。
(二)目标任务。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以节水治污控源和生态保护修复为重点,覆盖镇、村、社三级的河长体系。统筹畜禽污染治理、水库水产养殖取缔、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生态修复、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工作任务,切实解决河湖管理治理突出问题。通过五年时间,基本完成全镇流域综合整治,实现全镇劣Ⅴ类和Ⅴ类水质基本消灭,河道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河道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
(三)基本原则。坚持依法管控,依法建章立制;坚持党政领导,实行联防联控;坚持夯实监管和主体两个责任、严格责任追责。
二、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体系
建立健全以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河长、河段长、库长、沟长、河道警长为主题的河长制工作体系。由镇党委书记吴洪同志担任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镇长担任河长,全镇府河、岷江流域流经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河段长,各村(社区)主任为库长、各社社长为沟长,河道警长由镇综合执法队分片负责。构建党政主导、部门联动、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的组织领导体系。
(一)成立镇河长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驻村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镇落实河长制工作,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二)设立河长和河长办公室。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河长,河长办公室主任由分管环保工作班子成员兼任。河长办和环保所合署办公,承担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工作部署协调,制定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监督工作落实,组织实施考核。
(三)河长职责和河长办公室职责。牵头组织实施“一河一策”,综合整治,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督促下级河段长、沟长、库长和有关部门履职尽责,协调处理河库水环境综合整治重大问题,对不合格、整治不力的下级河长进行约谈,确保完成流域综合治理的目标任务。
(四)河段长职责。负责落实辖区内河道各项污染治理措施。
(五)沟长职责。负责落实辖区内外排污水各项污染治理措施。
(六)库长职责。负责落实辖区内水库各项污染治理措施。
(七)相关责任站所责任。
1、镇农服中心: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化肥,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开展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土流失治理;控制渔业养殖环境影响,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
2、镇纪委:负责对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问责。
3、镇综合执法队:负责对环保问题进行日常巡查,制止农村污水偷排、违规养殖、工矿企业粉尘污染、破坏城乡环境、河道倾倒垃圾等行为,协调区环保局等部门执法监督。
4、镇派出所:负责打击涉水、涉河等环境犯罪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5、镇中心小学: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中小学河库保护管理教育活动。
6、镇财政所:负责河长制工作项目资金的协调、划拨。
三、主要工作
全面开展河流现状拉网式调查,进一步摸清所负责河道水污染和水环境现状,核实污染来源,以问题为导向,提出着力解决河湖、水库管理保护突出问题的方案。要制定作战图,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要加强河床、河道、水库生态修复,有序推进两岸绿化。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方联动推进治理、管护和建设工作,完成河流管理保护方案的编制。结合江口实际,主要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全面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2017年关闭搬迁禁养区内所有养殖场,全镇范围内不再新批新建畜禽养殖场。做好限养区畜禽养殖场综合治理,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确保达标排放,推广种植、养殖的生态养殖模式。
(二)水库水产污染治理。全面禁止投饵养鱼、肥水养鱼。严禁水库上游及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养殖场。2017年底前全面清理水库承包合同。凡承包到期的水库,一律退出养殖承包,禁止再签订合同;承包期未满的水库,原则上协商解除承包合同,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解除的,必须签订补充协议,实行人放天养。各水库落实治理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确保水库水质达标不反弹。
(三)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城乡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户集、村收、镇转运、区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机制,提高垃圾收集处理率。大力推广农村户用沼气池,生活污水全部进入沼气池处理后综合利用。积极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鼓励使用有机肥,推广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残留农药,大力发展有机农业。
(四)河道整治清淤和生态修复工程。做好岷江、府河流域河道、沟渠垃圾收集系统,清理河边乱堆乱放现象。成立常态化垃圾打捞、清理队伍,及时清理河道垃圾清理工作。对污染严重的黑河、臭河开展河道清淤,开展河道绿化、美化工作,切实做好生态修复,力争两年内全部消除垃圾河、黑河、臭河。
(五)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7年底前完成生活污水处理场(站)及配套管网建设。
四、落实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河长制”是深入推进我镇水环境综合治理的一项全局性、战略性举措,各村要高度重视,把全面落实河长制、保护河湖健康作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按照镇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及时解决落实河长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是河长制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排查辖区内污染源,明确治理目标任务,将任务分解到责任人,逐步按时实施。
(二)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平台作用,紧紧围绕“河长制”管理工作重点,向社会公众开展广泛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引导公众积极关注、支持、参与河库管理与保护,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严格考核问责。河长制工作纳入对各村(社区)的年度考核。镇纪委定期开展“河长制”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对落实河长制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严格追究责任。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引导群众污染问题举报机制,及时依法查处污染问题
附件:1.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江口镇河长制责任清单
2017年4月10日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江口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4月10日印发
附件1
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吴洪 党委书记
副组长:袁睿 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葛开红 人大主席
雷红梅 党委副书记
吴玉君 纪委书记
刘洪春 副镇长
杨 茗 副镇长
王蕾 副镇长
陈汐 大调办副主任
刘媚 纪委副书记
张文洪 工会副主席
冯梦华 环保所所长
附件2:
江口镇河长制分片(段)责任清单
总河长:吴 洪、袁 睿 总督查:吴玉君 巡查执法:杨 茗
流域 | 包片领导 | 河段(片)长 | 库长 | 综合执法队 | 重点 |
石龙村 | 刘洪春 | 杨选东 | 杨 平(石龙水库) | 詹小红、韩雪峰 | 府河流域石龙段搬迁关停养殖户1户,建立常态化打捞队伍 |
茶场村 | 张文洪 | 袁兴学 | 张玉祥(友谊水库) | 关停养殖户3户,做好污水处理厂征地工作 | |
将台 社区 | 葛开红 | 唐贤宝 | 宋庆明 | 关停养殖户1户,建立常态化府河打捞队伍,治理好桥楼子沟 | |
双江村 | 吴玉君 | 郭建华 | 帅锐(将军湖水库) | 陈益轩、郭 嘉 | 治理好将军湖沟,做好将军湖污水处理站建设协调工作,建立常态化府河岷江打捞队伍 |
远景村 | 王 蕾 | 罗建军 | 李俊凯(远景水库) | 熊 军、陈玉良 | 关停养殖户3家,整治养殖户2家,治理好平桥沟,建立常态化岷江打捞队伍 |
永利村 | 刘 媚 | 张学凯 | 王正军(千佛水库) | 整治养殖户5家,治理好2社王家沟,1社张家沟,建立常态化岷江打捞队伍 | |
土桥村 | 陈 汐 | 黄自芳 | 夏成洲(棲木水库) | 整治养殖户4家,治理好夏家沟,宋大堰水渠。 | |
双合村 | 雷红梅 | 徐 建 | 刘泽均(芋荷水库、双合水库) | 整治养殖户2家,治理好王店河江口段约0.5公里 | |
白蜡村 | 冯梦华 | 卢诗全 | 胡亚琼(白蜡水库) | 陈益轩、郭 嘉 | 关停养殖户2家,整治养殖户4家,治理好胡家沟,净化龚家堰31水渠白蜡段 |
凯旋村 | 杨 茗 | 周长贵 | 张大友 | 陈益轩、郭 嘉 | 关停养殖户2家,治理好龚家堰水库引水口0.5公里范围,净化龚家堰引水渠凯旋段 |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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