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眉山市彭山区江口镇委员会 眉山市彭山区江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2017年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
为切实做好2017年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全面禁烧”的原则,切实把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全镇“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目标,力争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时间安排。按全区统一安排,禁烧时段为全年禁烧,其中重点时段为:4月20日至6月30日(夏收季节);8月20日至11月30日(秋收季节)。
(二)禁烧区域。全镇地域内不得出现秸秆(垃圾、落叶、杂草等)露天焚烧行为。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辖区内全域、全时段禁烧要求对外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成立工作组,明确工作责任。各村(社区)成立以支部书记、村主任为组长,村社其他干部为成员的工作组,全面负责本村(社区)的秸秆禁烧工作,确保负责区域内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工作组主要职责有:1.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止焚烧秸秆的应急预案,将本村所属区域分片由村社干部包干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组、到户、到田块。2.负责将重点区域秸秆面积逐组、逐户、逐田登记造册,逐户签订《户外禁烧承诺书》。3.负责秸秆禁烧的法律、法规、政策、环保以及秸秆利用等知识的宣传工作。4.负责秸秆田头堆腐还田措施在本村的落实和执行。5.负责组织农户将秸秆搬运到指定集中堆放点和对集中堆放点的管理。6.负责禁烧期间田块巡查及农户的联防联控工作。各村(社区)成立10人以上的应急分队,落实必要的灭火工具,畅通信息,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灭火。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以书记、镇长为组长,刘洪春、冯梦华为常务副组长,片区领导、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驻村干部及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主要负责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负责督促实施秸秆禁烧行政告知工作和秸秆禁烧期间的日常巡查及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及时处置由秸秆焚烧引起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负责组织利用广播、宣传车等有效宣传手段,集中宣传,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负责适时编写工作简报,认真总结阶段性工作,及时向区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成立2个禁烧小分队,加强巡逻和检查,发现焚烧现象,坚决予以制止。
(二)强化督查。镇成立督查组(名单附后),负责督查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春、秋两季禁烧期间,镇及村社干部,务必坚守岗位,未经上级批准不得外出,24小时必须有人负责坚守,对焚烧秸秆当事人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三)强化考核。在禁烧期间,未发生一处着火点的村(社区),镇政府足额划拨工作经费;凡因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焚烧案件的,发生一次扣减工作经费1000元,发生3次扣发全部工作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或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对产生较大影响的,被上级部门通报的,扣发全部工作经费,并视情况给予警告至免职处分,凡由卫星图片拍摄到的着火点,经核实,从严处罚。
附件:1.江口镇2017年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江口镇2017年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督查组成员名单
3.江口镇2017年秸秆禁烧打火队名单
4.江口镇2017年秸秆禁烧工作奖励办法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江口镇委员会
2017年4月10日
附件1
江口镇2017年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吴洪党委书记
袁睿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刘洪春副镇长,联系石龙村
冯梦华镇统战员、机关支部书记,联系白蜡村
副组长:葛开红人大主席,联系将台社区
雷红梅党委副书记,联系双合村
吴玉君纪委书记,联系双江村
杨 茗副镇长,联系凯旋村
陈汐大调解中心专职副主任,联系土桥村
刘媚纪委副书记,联系永利村
张文洪工会副主席,联系茶场村
王 蕾副镇长、联系远景村
刘渊江口派出所所长
成 员:各村(社区)支书、主任及驻村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禁烧工作办公室在环保办,由潘绍宇负责信息上报和工作协调。
附件2
江口镇2017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督查组成员名单
组长:葛开红人大主席
副组长:吴玉君纪委书记
成员:刘媚纪委副书记
姜虹纪委委员
工作职责: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查处村社干部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提出纪律处理意见。
重点督查时间:4月15日—6月30日(夏收季节)
8月15日—11月30日(秋收季节)
附件3
江口镇2017年秸秆禁烧打火队名单
为了确保实现“三不”目标,镇成立两支应急打火小分队,主要负责秸秆禁烧期间的日常巡查及处罚工作,一旦发现焚烧现象,坚决予以制止。
第一支队伍:(主要负责双江、远景、永利、双合、土桥片区)
组长:冯梦华机关支部书记
成员:熊 军陈玉良韩雪峰胡 宁熊 欣
第二支队伍:(主要负责社区、石龙、茶场、白蜡、凯旋片区)
组长:刘洪春副镇长
成员:詹小红潘绍宇陈益轩郭 佳 潘文亮
附件4
江口镇2017年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江口镇各村(社区)
二、考核办法
镇党委政府足额预算各村(社区)禁烧工作经费,用于禁烧工作开展过程中所产生的购买设备、宣传发动、打火队误工等费用。工作经费实行倒扣,凡被镇督察组、打火队发现一处火点的,在预算工作经费中扣减1000元工作经费;凡被县级以上部门发现并通报的,扣减全部工作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问责。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