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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的方案

  • 索引号:008594683/2017-00007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
  • 名 称:关于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的方案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7-03-06

眉彭江府发〔2017〕2号

眉山市彭山区江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的方案

各村(社区):

为认真落实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落实《眉山市彭山区依法治区纲要》、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根据上级要求,江口镇结合实际,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制定我镇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全面实施“七五”普法,深化法律七进,推动法治文化建设。

二、活动时间

2017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镇机关工作人员宪法法律教育。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完善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开展一次机关干部法治专题讲座,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等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倡导政府工作人员全面深入学习法律文本,大力宣传法律,促进政府工作人员增强法律意识,带头依法办事。

(二)大力营造宣传活动氛围。积极组织人员深入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交通运输工具上的广告牌等公共平台开展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充分利用本单位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形式开展法治宣传,进一步加大对依法治镇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影响力和公众参与度。

(三)开展法治培训活动,在江口小学开展一次法治副校长讲座;各村(社区)结合3·8妇女节,针对妇女儿童等人群,广泛开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讨论活动;举办以案释法、法治讲座等深化学习宣传活动效果。

(四)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在2017年3月上旬组织一次村(社区)两委干部集中学法,重点宣传生态涵养发展、环境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土地和水资源节约使用和保护、绿色生态旅游、绿色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保护、统筹城乡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讲求实效。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各村(社区)要以宣传月活动营造的良好氛围为契机,集中排查解决矛盾纠纷,推动平安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法治宣传活动要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相结合,通过宣传法律政策,依法疏导、集中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

(三)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从实际出发,作出活动的具体安排,做到专人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活动。

(四)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报送活动情况、信息,镇司法所将适时对各村(社区)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有关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江口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6日

分管领导:江口镇党委副书记雷红梅

具体负责人:江口镇司法所所长陈汐

联系人:江口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宋亮岑

眉山市彭山区江口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印发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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