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彭江委发〔2016〕54号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江口镇委员会
眉山市彭山区江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根据彭山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2016〕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我镇开展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和《彭山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为主线,紧紧围绕“强化安全管理、推动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集中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面向操作手”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促进“依法治安”、“打非治违”、科技支撑、夯实安全基础等工作有效落实,为有效防范、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事故,加快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要围绕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为主题,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活动时间
2015年 6 月 1 日至 30 日。
四、活动形式和内容
(一)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 月 21日)。在大市场向社会公众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及相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开展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应用等方面咨询与服务。
(二)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6 月 20—26 日)。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和企业要通过“安全生产月”专题展板、公益广告、文艺演出、法制教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期间,镇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分工组织精干力量对各自分管领域的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单位和村(社区)要广泛发动群众,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消除隐患。总结隐患排查治理的成功经验,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加强责任考核。
五、结合安全生产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一)道路交通。抓好危险路段的加固、整治、监控,抓好路标、标牌的设置,抓好险路、弯路标志与交通设施的配套完善工作;进一步完善下雨、雪、大雾、霜冻等恶劣天气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对全镇范围内的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对火三轮载客行为进行整治。
(二)水上交通。按照《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责。与各船主签订责任书,杜绝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对节假日期间水上交通安全进行排查。
(三)旅游。组织相关部门和协调上级部门对彭祖山、仙女湖等旅游景区进行安全督导和检查,加强对游乐、基础实施的安全维护和检查,及时对交通拥堵、公共卫生事件等可能影响出行的安全隐患进行提示预警,确保各种旅游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进一步落实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强对加油站等危化品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五)防汛安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将安全措施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梳理本单位可能存在的防汛薄弱环节,认真开展汛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
(六)食品安全。督促各单位加强单位食堂安全管理,确保团体用餐安全;进一步加强农村“坝坝宴”监管,对10桌以上宴席严格执行“双备案”管理,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七)加强值班。村(社区)严格执行坐班制度,确保人员到岗到位;镇机关进一步加强汛期值班,严格遵守值班制度,确保值班纪律执行到位。
2016年6月15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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