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至9日,我局区政府《关于征收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的公告》要求,我局组织在灵石路14号利辉金属制品厂内,开展了本年度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经营权有偿使作费的征收工作。此次共征收人力客运三轮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216000元。
为进一步加强人力客运三轮车管理,规范人力客运三轮车安全营运行为,在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期间,工作人员耐心向每名人力客运三轮车车主宣传法律、法规知识,认真检查每辆三轮车,对加装的动力装置全部予以拆除,同时要求所有三轮车车主签订了《不加装动力装置的承诺书》。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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