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民办实事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机关各股(室)、城监大队、环卫所:
垃圾分类是一项利国利民、经济环保、防止资源浪费的惟一的有力手段。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为民办实事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川建城建发〔2021〕247号)以及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眉山市住建系统“为民办实事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彭山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推动城市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站)升级改造”作为重点,进一步改善设施硬件、巩固生活垃圾分类成效、提升群众生活质量、推动文明习惯养成,真正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着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推动城市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站)升级改造,2021年全区计划完成50个点(站)升级改造。具体安排:9月10日前,全面摸清底数,上报工作方案;9月底前,完成全年升级改造任务的35%;10月底前,完成全年升级改造任务的70%;11月底前,完成全年升级改造任务的100%。
三、工作内容
(一)确定改造点位。按照任务分解数,结合我区老旧小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明确和细化老旧小区及街面、公园、广场、学校等公共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站)升级改造点位。
(二)加快点位建设。一是制定点位升级改造方案。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四川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四川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导则(试行)》等要求,摸排各目标小区及街面、公园、广场、学校等公共区域的具体情况并制定升级改造方案,在不占用消防通道、保障车行道和人行道畅通的情况下,合理布局、规范配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确保与服务区域生活垃圾产生量相匹配。具备条件的地方可配置智能化投放设施或集投放、收集、暂存等功能的分类投放收集点(站)。二是加快点位升级改造建设。重点对老旧、破损、脏污、标志标识不规范的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进行更换,注重更换设施设备的质量。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必须确保密闭、清洁,杜绝污水溢漏、污染环境。
(三)推动习惯养成。发动党员干部深入基层社区,带头参加垃圾分类督导和志愿服务,桶边指导居民群众投放。定期组织熟悉业务人员和专家对各县(区)管理人员、基层工作者、环卫工人等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培训,提升分类知识和服务水平。积极开展“七进”活动,广泛.发动社会组织和企业积极参与,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促进居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制定并报送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完成时限,结合升级改造任务,于9月10日前制定我局“为民办实事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和具体升级改造点位,切实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至街道、社区、小区,做到事事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良好工作局面。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每月13日前按时报送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进展情况、改造效果情况等,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有针对性解决问题。在深入摸底排查的基础上,重点选择基础条件差、使用年限久、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社区分类投放收集点(站)作为升级改造对象,鼓励优先选择服务半径大、服务人数多的分类投放收集点(站),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绿色社区创建等工作统筹推进。在升级改造过程中,应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区分轻重缓急,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
(三)加强协调联系。结合日常工作,制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手册,建立联络机制,通过组织召开现场会、培训会等方式,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咨询服务,确保全市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站)升级改造工作有序推进。
(四)做好宣传总结。充分运用本地官方媒体和网络,加强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站)升级改造工作宣传,提高活动的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改造前主动向社会公开改造升级点位和改造内容,改造中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发动群众参与、做好改造前后对比数据和影像资料收集,改造后积极总结提炼并报送经验做法。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9月10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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