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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城市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索引号:1495410037/zhxzzfj/2020-00044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zhxzzfj
  • 名 称: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城市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8-10-12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城市行政执法局党组

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面向社会公开稿)

2018年4月8日至5月1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巡察。6月21日,我局党组收到巡察组反馈问题后,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共10个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整改,现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局党组政治意识有待加强,民主决策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党组书记党建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强化党组的政治意识,核心领导作用,积极发挥党组班子的主观能动性;严格按照基层党组织“七个基本”标准进行组织建设,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谈心谈话活动,加强班子成员之间、干部职工之间的交流沟通,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干部职工对党组工作的信任度。二是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坚持“抢抓新机遇,保持新常态”的工作思路,以学先进、找差距、添措施为着力点,适时组织干部职工走出去开阔视野,增强创新和进取意识,同时按照住建部、省、市城市管理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要求,以城管系统体制改革为契机,立足彭山区城市管理实际,强化队伍执法能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争取在2020年把彭山城管队伍,创建成省、市一流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三是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强化政治思想教育,提高理论素养,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党组(扩大会)学习制度,实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摒弃随意简化决策程序,由个人、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在工作规划、决策等重大问题上,充分征求下属单位和职工意见;选人用人方面严格按照组织部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经公开选拔重组了干部队伍,并进一步完善了执法局《职工平时考核实施方案》《中层干部续任、轮岗交流(回避)和竞争上岗实施意见》,实现中层干部能上能下合理流动。五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了执法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规程》,切实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管理。重大事项邀及时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因特殊原因派驻纪检组不能到会的,将决策结果书面向派驻纪检组报告。

(二)局党组工作管理运行有待提高,城市管理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以“创卫”“创文”为契机,强化“六乱”治理,按照“主街严管、次街严控、背街小巷规范有序”的管理标准,坚持公正、文明执法,重点对中心城区、校园周边及主干道两侧的市容市貌进行科学、规范管理;对已规范的公园东路、一环南路等区域采取定点、定时、定岗的“三定”管理方式,开展错时、错峰巡查管理;针对孟文路、学院东路等街道“以街代市”的违章占道行为,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逐步进行规范。二是按照环保整治要求,联合环保、工商质监、食药监局等部门,加强餐饮油烟和社会噪声扰民治理,建立长效联动机制,加强源头审批管理;积极开展文明、和谐意识宣传,引导店铺业主和广场舞人群自律。三是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宣传,明确收费标准,进一步优化收费程序,达到方便群众,应收尽收的效果;对无故拒不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钉子户”“老赖”加大惩处力度,必要时会同街道社区收集佐证资料,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四是进一步加强人力客运三轮车乱停乱放管理,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对非机动车非法加装动力装置进行综合整治,切实消除三轮车违章上路的安全隐患。

(三)党组宗旨意识淡化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工作人员进行合理调整,学习先进地区的先进经验,尝试启动“路长”“街长”负责制,合理分配人员到重点区域、路段进行值守;建立健全督察交办制度,下达督察任务,凡督察交办事项必须限时整改办结,确保服务群众的工作宗旨不走形式。二是按照住建部“强、转、树”要求,局党组针对目前队伍存在凝聚力、执行力不强等问题,以强基础为着力点,组织职工开展训练,拟通过以训促管的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执行力。在推动这项工作时,局党组存在文件精神传达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对此,我局在省、市相关文件出台后,迅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了《眉山市彭山区城市行政执法局“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结合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通过工作例会等形式,向干部职工传达了相关文件精神和局党组的工作思路。同时,局党组认真剖析和总结,在以后推进工作时,注重细节和沟通,针对干部职工年龄、体质等综合因素,合理安排训练,并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教育学习,执法人员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30课时,并对学习情况进行考试,确保学习取得实效。三是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文明城市为契机,多形式开展文明意识、卫生意识宣传,积极配合公安、文明办、街道办等部门,对不文明现象进行劝导和治理。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抓党建责任制,围绕“大党建”工作,完善局机关、城监大队、环卫所党支部党建“灯下黑”问题责任清单,定期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完善“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员学习、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和会议记录,将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定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班子成员之间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让“红红脸、出出汗”、支部书记讲党课、党小组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成常态;三是公示党员党费收缴情况,建立完善个人党费收缴台账,在人员调动、调整时及时对相关资料进行调整,做到党员清楚明白党组织的各类事项。

(二)选人用人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执法局“三定”方案,保留综合管理股、法规行政许可股两个内设机构,撤销过去因职能划分过细而增设的局机关办公室、财务股、市场管理股、内审财评办等股(室);合理配置中层、中队干部职数,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的干部选拔原则,对全局干部队伍进行重组,通过自荐、公推、公选等程序,公开选拔中层、中队干部28名,干部职数在原有的干部人数上减少40%以上。二是按照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对中层管理干部中涉及管人、管财、管物、管项目以及具有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权,且任职满十年的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对个别业务性较强的岗位,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实行有计划的轮岗交流。三是认真学习《眉山市彭山区乡镇(街道)区级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在干部选拔上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坚持民主集中制,同时规范资料收集。四是加强临聘人员管理,认真清理现有管理岗位临聘人员,对可设可不设的岗位一律不设。五是不符合规定的“离岗待退”人员全部通知回单位上班,进一步完善职工出勤、平考等考评考核和督察制度,加强在编在岗人员管理。

(三)机关管理有待加强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新时期城市管理工作需要和正规化建设保障要求,落实专人对单位现有管理制度进行审核和修订,确保新修订的制度有较强实用性和操作性。二是干部队伍重组后,对工作人员进行因地制宜的调整,力量集中向一线倾斜,同时积极争取在城管体制改革时,按照城市管理面积和要求,合理配置正式人员和协管人员编制。三是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积极向区政府报告执法车辆不足问题,待执法车辆补足后,及时清退违规使用的车辆;建立健全车辆管理、燃油使用、维修保养制度,规范行车记录台账,坚决杜绝隐患车辆上路行驶。四是加强行政许可项目“一站式”管理,严格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运行,从2018年6月1日起,执法局行政审批项目全部进入区党务政务中心办理。五是完善非税财务管理制度和票据管理制度,按要求对执行收费主体、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公开,2018年6月1日,城监大队占道费、环卫所建筑垃圾处理费全部纳入党务政务中心办理。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强化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性、主动性和责任心,按照执法局《标准化党支部建设实施方案》细化分工,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带头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纪检知识、业务知识,扎实推进“大党建”工作,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到实处,抓好、抓细不走形式;局党组成员要扑下身子沉到基层去,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召开工作协调会议,了解党建工作推进情况,了解职工的工作状态和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疏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正确评价自己的工作业绩,实事求是进行述职述廉;严格执行日考勤、周纪实、月晒账、季考评制度,不简化程序,不敷衍了事,切实运用好平考结果,督促引导干部职工主动作为。

(二)局党组、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党组书记带头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制定党组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党组书记与下属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通过日常抽查、倒查等方式,督促各部门加强风险点排查,完善台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推动责任落实;班子成员要督促分管范围内的部门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要加强经常性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以党风、党纪、廉政教育、业务学习为主体,周五下午定期分部门组织职工开展集体学习,学习笔记人手一册;局党组全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4次,向派驻纪检组专题汇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4次;按照单位《对干部进行定期约谈、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的实施办法》,根据日常掌握情况,适时约谈责任对象,年内与责任对象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和落实 “三张清单”等,切实把权力放进制度的笼子里、干干净净做人,踏踏实实干事。

五、巩固成果完善长效机制

我局巡察整改工作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前进之路仍然任重道远。一是扎实整改,巩固成果。巡察整改是政治任务,更是纠错改错的契机,我局将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对需要长期落实的整改问题,紧盯不放,有错必纠,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二是建章立制,确保长效。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标本兼治,不断因地制宜的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三是凝心聚力,扩大成果。坚持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严格执行《眉山市彭山区乡镇(街道)区级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选好干部、带好队伍,正视问题,切实把巡察问题整改,转化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激发正能量,推动城管工作上新台阶的动力。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城市行政执法局党组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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