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化 无障碍浏览
政策文件

城区洗车场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

  • 索引号:754718393/2018-00004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
  • 名 称:城区洗车场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8-01-23

按照区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洗车场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为规范城区洗车场秩序,提升城市品质,打造干净有序、文明和谐、宜居宜商之城。2017年10月由区城市行政执法局牵头对城区洗车场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集中专项治理,助力推进我区品质之城建设。

一是专题研究,明确措施。为切实推动城区洗车场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区城市行政执法局先后3次召集区环保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工商质监局、区城乡规划中心、区公安交警大队及街道(社区)等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成立专项治理执法工作组,明确各单位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职责,确保了宣传动员、限期整改、集中治理、强制关闭四个阶段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是摸底调查,强化宣传。将摸底调查与宣传工作相结合。在区城市行政执法局的牵头下,工作组出动宣传车20台次,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开展了广泛的摸底调查工作,排查出城区经营洗车场48家,并分别对洗车场位置、场地面积、排污取水、设备条件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建立台帐,并开展“一对一”对话,认真做好业主思想工作,发放区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洗车场管理的实施意见》,并积极宣传无证经营、乱排污水、乱搭乱建、擅自占道、损坏市政设施等违规行为的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

三是梳理问题,限期整改。针对前期排查出的48家洗车场,工作组对照各部门职能职责,结合《眉山市彭山区洗车场管理办法》和区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洗车场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逐一分析研究后,梳理出合格的9家,需重新选址修建的2家,不符合整改条件需关闭的13家,符合整改条件的24家,并列出存在的场地面积不足、沉沙池设置不规范、违法排污,以及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等需整改问题210个,联合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39份,并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和时限。

四是督导检查,集中治理。通个前两个阶段大量的宣传动员和指导整改工作,区城市行政执法局落实执法人员将专项执法与日常管理相结合,重点对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的39家洗车场,适时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工作组采取服务、管理、执法三结合措施,先后开展集中检查2次,对逾期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彻底的,明确告知将按照区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洗车场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坚决予以关闭。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并提出验收申请的洗车场24家。按照洗车场设置规范要求,已组织集中验收14家,其余10家将分批组织验收;已重新选址修建2家,对不符合整改条件的,通个工作组多方做工作,已经自行关闭10家,剩余3家均出具书面承诺将于1月底前自行关闭。

五是跟踪服务,强化监管。为确保专项治理目标全面完成,有效防止矛盾纠纷发生,工作组将对自行承诺关闭的洗车场业主

进行宣传引导,实现期限内全部平稳关闭。为巩固治理成果,防止治理后各类乱向问题反弹,不定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违规洗车作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新建洗车场,严格实行联合审批制度,重点突出场点位置、场地规模、排污设置等前置审查工作,从源头上加强洗车场的监管,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通过此次集中专项治理,较为彻底地请除了城区洗车场乱象问题,整治了影响城市形象、城市环境保护的乱搭乱建、损坏市政设施、乱排污水等问题,提升了城市品质,为我市争创国家级卫生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