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化 无障碍浏览
政策文件

眉山市彭山区城市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施方案

  • 索引号:754718393/2017-00035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
  • 名 称:眉山市彭山区城市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施方案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7-09-12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按照全省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治工作会议要求及省政府安委会统一部署,根据《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眉安委[2017]23号)文件要求,根据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眉山市彭山区2017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的紧急通知(眉彭防办汛发[2017]1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排查力度,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局党组书记、局长罗海波

副组长:副局长陆晓辉、邹兵

成员:安办、城监大队、环卫所、市场股、法规督察股负责人

二、检查内容

1、人力客运三轮车非法加装动力装置。

2、大型户外广告安全管理。

3、流动摊点、校园周边临时占道的食品安全。

4、临街高层建筑物、附着物安全。

5、特种车辆运行、防自燃、环卫工人路面作业防暑防雷雨防雷电安全。

6、转运站内设备设施用电安全以及环卫设施防汛安全。

7、城南市场大棚公共区域用电安全、活禽点杀及食品安全。

8、机关办公场所用电设备设施、消防安全及食堂防食物中毒安全。

9、加强对职工安全技能培训和环卫工人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

三、检查时间安排

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拟定于8月8日,对我局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大排查,并提出整改措施意见,同时将邀请分管我局的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鹏莅临现场指导我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开展。

四、工作要求

各股室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并按安全生产检查内容认真仔细排查,增强责任意识与安全意识,并做好相应的应急措施、方案,不留死角做到我局安全生产工作万无一失。

各股室做好相关台帐资料收集,安全排查工作处处有痕迹。

眉山市彭山区城市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办公室

2017年7月31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