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监大队、环卫所、各股(室)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形成完善的责任体系,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各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规定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现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职责调整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建立健全安全应急救援体系,落实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工作内容
深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部门的负责人对各自分管的工作承担安全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具体分工如下:
张锐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主管财务股、内审办、财评办,负责单位全面工作,为城市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陆晓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城监大队、行政许可股、法规监察股、市场管理股、数字城管监控室,分管信访维稳、依法治区、行政调解、行政权力运行、政务公开等工作,为城市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具体负责城监大队、市场管理股安全工作;
邹兵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环卫所、局机关办公室,分管纪检监察、安全生产、城区环境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门前五包”责任制的监督考核、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公开、保密、群团和联系乡镇工作,协助局长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庸懒散浮拖治理、评考,为城市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具体负责局机关、环卫所等安全生产工作;
李红卫城管局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业务工作,为局机关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机关安全生产工作;
谢文武城监大队大队长,全面负责城区市容市貌监察管理工作,为城监大队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城监大队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王静环卫所所长,全面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为环卫所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环卫所、转运站安全生产工作;
彭勇城管局城南农贸市场管理股股长,负责市场内秩序、卫生管理工作,为城南农贸市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城南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
王红军城管局内审办主任,兼财评办主任,协助负责机关安全生产工作;
王剑城管局财务股股长,负责财务业务工作,协助负责机关安全生产工作;
宋康城管局法规监察股股长,负责抓好本股室业务工作的同时,协助机关办公室抓安全生产工作;
陈浩城管局安办主任,负责城管局安办日常工作。
三、工作职责
1、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
(1)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部门发展的总体规划,领导并组织安全生产工作。
(2)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安全生产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研究解决。
(3)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部门位的中心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4)组织和领导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制定整治措施并加以落实。
(5)明确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并改善其工作条件。
(6)加强对本部门领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监督管理,将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7)督促本部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活动,大力组织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宣传教育与培训,依法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职责:
(1)按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组织协调和实施安全生产工作。
(2)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提出业务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规划,督促检查执行落实情况。
(3)受主要负责人的委托,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工作意见和指令,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工作举措和实施意见,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4)组织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参加安全生产重要活动。
(5)督促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6)对超越职权且亟待处理的重大安全问题,及时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报告,并积极地提出处理意见。
(7)督促本部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活动,大力组织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宣传教育与培训,依法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3.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职责:
(1)支持分管业务、安全生产领导的工作,将管理业务工作同安全生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并作好相关记录。
(2)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工作要求,协助主要领导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并抓好落实。
(3)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解决所分管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重大问题,督促分管部门抓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4)组织开展有关安全生产检查。凡重大节曰,重要时段,要亲自带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组织实施有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有关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落实相关应急预案、安全预警机制的建设与演练。
(6)监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督促分管部门抓好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7)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要求,在分管范围发生安全事故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安全职责,结合职能职责,制订安全监管职责的文件,并将安全监管职责分解到具体工作岗位中。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别抓,全体干部职工共同抓的良好局面。交叉的工作和分工不明确的工作,由第一责任人指定责任领导。各股(室)、队、所要树立大局意识,加强协调和配合,决不允许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推诿扯皮、不负责任。
(二)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组织开展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从严格、细致上下功夫,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指导,不能仅停留在工作布置上、会议精神传达上,要进一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考核制度,实行安全生产年度述职制,并将其列入绩效考核和年终考评。
(三)安全监管人员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定期掌握本部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行情况。具体业务股(室)及其工作人员要以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抓手,监督检查全局安全生产情况,督促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规范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行为。
(四)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针对我局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从各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严格管理,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确保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眉山市彭山区城市行政执法局
2017年4月18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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