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检查整治安全事故隐患,严查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和强化监管责任,严格审批把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重审批轻管理的问题,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杜绝发生有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为元旦、春节和“两会”等重点时段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按照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眉彭安委〔2016〕33号)文件精神,我局在区安委会领导下,在区安委办的具体指导下,扎实开展了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杜绝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了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目标。现将我局2017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意识教育
(一)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今天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专项行动的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城监大队、环卫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各部门的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了层层负责,层层开展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专项整治的工作机制。
(二)认真制定了《彭山区城市行政执法局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2017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计划》,并认真组织各部门实施。利用职工大会、部门会议组织学习贯彻安全生产的相关法规、制度,分析当月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并要求各部门每月须召开不少于一次的全员职工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学习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文件、会议精神,通报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三)加强了安全生产培训。按照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环卫所分别于2016年12月7日、2016年12月8日、2017年1月6日、2017年1月23日、2017年1月24日、2017年2月23日、2017年3月14日分多批次组织电瓶垃圾收集车驾驶人员、垃圾清运车驾驶员、垃圾转运车驾驶员共计280余人次开展了交通安全培训,培训结合当前的交通安全形势,通过典型鲜活的案例,深入剖析了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生动具体地讲解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防护措施和相关知识,杜绝不规范作业,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作业操作规范,改正不良作业习惯。在1月24日的培训会上,29名驾驶员签订了《安全文明行车承诺书》;城监大队在日常巡查期间,向临街商铺、人力客运三轮车、流动摊点等经营业主宣传安全用电(气)、交通安全等知识达到1200余人次;市场管理股也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向城南农贸市场内经营业主发放安全用电(气)资料600余份。
二、加强监管,强化隐患排查
(一)为确保元旦、春节和“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多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了每周小检查、每月大检查、重点时段专项检查,共计检查15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雾天环卫作业安全隐患、设备和垃圾运输车辆超负荷运转、用电设备线路老化、占道经营、三轮车乱停乱放影响交通安全等安全隐患进行了及时排查和处理。查处违章占道经营摊点87处,及时保养垃圾转运、清运车辆12辆;针对城南农贸市场内摊区标识牌挂钩锈蚀老化的隐患,及时安专业人员进行了修复处理,使意外附落砸伤行人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排除。
(二)做好烟好爆竹禁限放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确保春节期间全区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和引发重度以上空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局将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作为全年工作重点,狠抓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狠抓中心城区的禁限放管控工作。根据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成立了由局长张锐任组长,副局长陆晓辉、邹兵任副组长和各股(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城管局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完善机制,广泛深入宣传,加大监督检查。春节期间,我局每天派2名执法队员参加由安监、公安、环保、交通、城管、工商、质监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利用宣传车在城区范围进行宣传、巡查,并按照职责要求,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违规燃放行为,对违规燃放行为做到每起必追、每起必究,共制止、批评教育祭车、开业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13起。
三、加大了安全生产投入
针对80小区灭火器老化失效、城南农贸市场部分灭火器被盗的情况,我局投入资金2000余元购置了24个灭火器及时予以补足配齐,并指定专业负责,防止被盗现象再次发生;市场股投入2.6万元对城南农贸市场下水道进行清淤疏通,防止雨季时发生内涝;局机关认真负责地抓好了应急救援物资的安全管理,投入4000余元购置了安全绳、应急手电、打火鞭、铁锹、雨靴等应急救援物资,对原有的应急救援物资进行补足配齐,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
四、明确各部门职责、落实安全责任
(一)城监大队认真负责地抓好了执法车辆驾驶员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加强执法队伍的教育与管理工作,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切实做好了严格执法、文明管理,有效减少和避免了执法管理中的矛盾纠纷;负责抓好了城区经营摊位摆放和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维护工作,确保城区道路的安全畅通;负责抓好了城区建筑工程的打围作业和货运车辆入城管理,杜绝货运车辆抛洒滴漏污染路面和影响行人安全等违章行为;负责组织开展了对城区店招店牌、大型户外广告等设置情况的安全检查工作,取缔乱设广告170处。
(三)环卫所认真负责地抓好了人力垃圾收集车,特别是环卫垃圾运输车辆驾驶员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坚持了环卫垃圾运输车辆的交接班制度,坚持了环卫垃圾作业运输车辆启动前的车况检查制度;有效杜绝了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负责抓好了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收集人员的安全警示教育,增强环卫工人作业期间的安全防范意识,抓好了环卫作业人员反光标志背心和帽子的穿戴管理;负责抓好了垃圾转运站车辆、物资管理和垃圾压缩处理的安全作业管理,严格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杜绝了各类事故的发生。负责抓好了城区垃圾地库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有效防止了车辆、行人掉入地库。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要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培训。城监大队在日常巡查中要做好对流动摊贩、人力客运三轮车安全相关教育;环卫所要重点抓好垃圾清扫车、转运车、收集车驾驶人员安全培训,要邀请交警给驾驶员讲课,抓好车辆驾驶员的管理教育,坚决杜绝超速、超载、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行为。春季来临人容易疲倦,驾驶员要减少夜间活动,防止疲劳驾驶;市场股要做好对城南市场内商户安全用电、用气教育,要及时发放相关宣传资料,要与区消防大队保持密切联系,请消防专业人员到市场内进行现场指导、讲课。
(二)要继续强化安全监管。一是要加强对违规户外广告、破损、锈蚀户外广告管理,做好隐患排查;二是要加强非法加装动力装置人力客运三轮车的监管力度;三是要加强清扫保洁作业人员的安全;四是要加强垃圾转运站车辆运输安全;五是加强执法车辆的驾驶安全;六是要加强城南市场用电、用气的安全监管,防止私拉乱接引起的火灾事故发生。
眉山市彭山区城市行政执法局
2017年3月20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