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化 无障碍浏览
政策文件

区城市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眉山市彭山区城市行政执法局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754718393/2017-00004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
  • 名 称:区城市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眉山市彭山区城市行政执法局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7-01-31

各股(室)、城监大队、环卫所:

现将《眉山市彭山区城市行政执法局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眉山市彭山区城市行政执法局

2017年1月22日

眉山市彭山区城市行政执法局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筑牢生态屏障,建设美丽彭山,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根据《眉山市彭山区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一)局办公室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负责所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材料起草、上报,编发信息,材料收集、整理、归档。

(二)城监大队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1.加强城市建成区露天烧烤、餐饮油烟整治,大中型餐饮企业全部建成油烟净化装置,露天烧烤全部入店经营。

2.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严格控制道路开挖行为。

3.严格执行高污染燃料区相关规定,依法取缔燃区内高污染燃料。

4.负责规范运渣行为,依法查处抛洒滴漏行为。

5.依法对广场、公园、街道、家庭室内产生的干扰居民生活的噪声污染进行行政处罚,对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的行为,以及城镇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排放的偶发性噪声进行监督管理。

(三)环卫所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1.负责城市建成区保洁。

2.负责固体废物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管理。

3.负责城乡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和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城乡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率达100%,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加快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及转运设施建设,全面治理非正规垃圾堆放场地。

4.负责垃圾填埋场(中转站)的环境保护工作。

(四)市场股

负责城南市场餐饮油烟整治,所有企业、餐饮、食品加工企业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五)法规股

对照整改任务分解表,督查以上部门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情况,督查工作每周不得少于2次,督查情况向办公室书面反馈。

二、工作要求

城市行政执法局对本行业环境保护负总责。局长是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环境保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对环境保护工作负领导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行业领域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领导责任。各股(室)、大队、所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主要责任。请按照职责分工,各司期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推进环境工作的合力。

附件:眉山市彭山区城市行政执法局有关环境保护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

眉山市彭山区城市行政执法局有关环境保护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

存在问题

整改内容和措施

责任部门

责任人

完成时限

一、国家和省、市关于环保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细致。

对照国家、省、市关于环保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相关文件,逐条逐句梳理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明确自身环保职责,按时完成各项环保工作任务

局办公室

环卫所办公室

大队办公室

邹兵

2017年1月31日

三、大气环境质量排名靠后,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难度大

加强城区道路扬尘管控

环卫所

邹兵

长期

城市道路每天机械化清扫和冲洗率达85%以上,加强103线城乡结合部道路清扫保洁,每天机械化清扫,定期洒水

环卫所

邹兵

长期

加强城市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禁燃区内全面禁止销售、使用燃煤等高污染燃料

城监大队

陆晓辉

长期

加强餐饮油烟整治,中心城区大中型餐饮企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城监大队

市场股

陆晓辉

2017年3月31日

元旦、春节期间城区标上燃放烟花爆竹

城监大队

陆晓辉

长期

四、强化追责问效

对照自身环保职能职责,梳理的其他环境保护突出问题

局办公室

环卫所办公室

邹兵

即查即改

五、有关大气污染防治文件等

制定实施方案、配套措施及实施情况

局办公室

环卫所办公室

邹兵

2017年1月31日

六、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道路扬尘控制等推进情况

城监大队

陆晓辉

长期

七、固体废物管理情况

生活垃圾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含已封场)位置清单

环卫所

邹兵

2017年1月31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