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保障城区交通顺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塑造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味。根据《彭山区2016年“治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精神,特制定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治理工作方案。
一、集中治理内容
(一)查处电动自行车(含电三轮、电四轮)无牌、无证非法上路行驶行为。
(二)查处人力客运三轮车非法加装动力装置,违反交通法规乱穿乱行、乱停乱放的行为。
二、集中治理阶段安排(2016年4月至12月)
(一)4月6日至12月31日,查处电动自行车(含电三轮、电四轮)无牌、无证非法上路行驶行为。
(二)4月6日至5月30日,为人力客运三轮车非法加装动力装置、违反交通法规乱穿乱行、乱停乱放集中治理宣传阶段。印发“集中治理宣传资料”,指出该类违法行为的危害,动员市民拒绝乘坐违法安装动力装置的三轮车。6月1日至8月31日集中查处人力客运三轮车的违法行为。
三、责任分工
(一)区公安分局:牵头开展集中治理工作,负责对电动自行车(含电三轮、电四轮)无牌无证非法上路进行查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人力客运三轮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阻碍执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二)区城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对非法加装动力装置、违反交通规则乱穿乱行、乱停乱放的人力客运三轮车进行查扣,由公安交警部门处罚后按照三轮车管理办法的相关程序处理。违法行为人还须接受人力客运三轮车协会的教育培训。协助公安交警查处电动自行车(含电三轮、电四轮)的违法行为。
(三)区工商质监局:负责对电动自行车(含电三轮、电四轮)销售商家的监管。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含电三轮、电四轮)销售企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牵头查处非法为人力客运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车辆维修站(点)。
(四)区交通运输局:协助查扣违规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含电三轮、电四轮)和非法加装动力装置的人力客运三轮车。查处非法为人力客运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车辆维修站(点)。
四、人员组成
(一)区公安分局抽调10人,区城市行政执法局抽调10人,区交通运输局抽调10人,区工商质监局抽调3人组成联合执法队,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开展集中治理。
(二)由区工商质监局牵头,区交通运输局参与排查城区车辆维修站(点)。
五、纪律要求
(一)所有参加集中治理人员必须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着制服准时参加治理工作,不得迟到早退。
(二)廉洁执法、公正执法,不得徇私枉法,不得为违法行为人说情。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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