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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 坚决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守牢耕地保护红线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2-05-19

2022年5月11日,接到群众举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公义镇人民政府、公义镇派出所对公义镇天柱村村民孔某、余某擅自占用基本农田挖塘养鱼开展联合执法。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人员为当事人详细宣传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占用

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一系列的宣传讲解,当事人深刻认识到保护耕地的重要性,当即表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在5日内整改并恢复种植条件。

下一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继续加大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力度,严格常态管理,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坚决打击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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