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19﹞90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18号)文件精神,以及《眉山市彭山区2019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和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眉山市彭山区2019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要求,我单位于2021年8月17日通过遴选公告、报名申请、方案评审等程序,确定眉山市彭山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为该项目实施主体。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8月20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有异议者,请与彭山区农业农村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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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王先生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18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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