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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认定2021年度特色产业标准园的通知

  • 索引号:1495410037/nyncj/2021-00090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nyncj
  • 名 称: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认定2021年度特色产业标准园的通知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1-06-16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根据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关于送审眉山市彭山区特色产业标准园建设实施方案的请示》批文(〔2020114号),我局拟于2021930日前按作物生长季节对水稻、柑橘、葡萄、猕猴桃进行标准园认定,请对照产业标准园建设实施方案和评分标准,积极组织本辖区内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种植业主等参加认定(已被认定为标准园的不再重复认定)。

特此通知。

附件:1.眉山市彭山区特色产业标准园建设实施方案

2.水果标准园考核评分表

3.稻麦标准园考核评分表

4. 标准园认定申请表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1616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37631304

附件1

 

眉山市彭山区特色产业标准园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农业供侧结构改革,加快建设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壮大我区特色农业产业,创建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县,特制定眉山市彭山区特色农业产业标准园建设实施方案。

一、坚定发展目标,建设全区标准化生产基地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农业高质量发展理念,立足生态环境、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坚持市场引路、合理规划,政府引导、因地制宜、园区引领、品牌发展的原则,加快发展粮油、晚熟柑橘、优质葡萄、特色猕猴桃等四大特色产业,全面提升规模化、标准化、特色化、精品化、多元化发展水平。

(二)发展目标。通过开展特色产业标准园建设,稳定我区粮食生产,引领推动特色水果高质量发展,到2022年,建成水稻高产示范片3个,建成柑橘、葡萄、猕猴桃标准化生产基地10万亩,力争特色水果产值达到15亿元,打造彭山田野·武阳春·等公共区域品牌和知名企业品牌,提升特色水果的市场竞争力。

二、加强标准化生产,推进标准园建设

制定和推广水稻绿色高产高效生产技术,柑橘、葡萄、猕猴桃等主要特色水果的标准化生产技术标准,大力推广水肥一体化、果园生草、秸秆还田、生物物理防控等设施和技术,实现化肥农药减量、品质品牌提升。计划2020-2022年建成特色产业标准园36个,其中水稻标准园6个,柑桔标准园18个,葡萄标准园9个,猕猴桃标准园3个。

三、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眉山市彭山区特色产业标准园建设领导小组,落实专门机构,统筹全区产业规划、生产指导等工作。各镇、街道要把特色产业标准园建设作为推进乡村振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农增收的重要抓手,强化领导,狠抓落实,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二)强化科技保障。加强与国内柑桔科研院所合作,支持成立专家大院,为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完善县、乡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强化技术指导和培训。充分发挥柑桔产业土专家”“田秀才的作用,探索社会化服务新模式,打通技术推广最后一公里。

(三)强化政策保障。区财政设立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120万元,重点奖补特色产业标准园建设。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在基础设施、初深加工、新型主体、融合发展等方面给予扶持。

附件:1-1.眉山市彭山区特色产业发展标准园认定扶持办

 

 

附件1-1

眉山市彭山区特色产业发展标准园

认定扶持办法

一、认定范围种类

(一)认定种类

水稻、柑橘、葡萄、猕猴桃

(二)认定范围

1.水稻认定范围:黄丰镇、公义镇、江口街道、凤鸣街道、谢家街道、观音街道;

2. 柑橘认定范围:黄丰镇、公义镇、江口街道、凤鸣街道、谢家街道、观音街道;

3.葡萄认定范围:观音街道、公义镇、江口街道;

4.猕猴桃认定范围:谢家街道。

二、认定程序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710日前向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报,填写申请表,并附相关资料。

标准园建设申报资料包括:申请表;营业执照,土地流转协议(土地承包合同),植物检疫证,购买肥料、种苗、滴灌设施等购销合同、票据、转账依据等,生产档案和台账等图片或复印件。基础设施建设、园地整理、改土培肥、水肥一体设施、标准化生产管理等图片资料。

(二)初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集申报资料并进行初审,签字并加盖公章于81日前报区农业农村局。每个镇(街道)每年上报的标准园葡萄、水稻不超过3个,猕猴桃不超过4个,柑桔不超过3个。

(三)考评。由区农业局联合商务局等部门组成考核小组,于930日前对申报主体现场考评打分,分别汇总后形成方案报区人民政府。

(四)审定。区人民政府审定认定结果,形成奖补意见。

三、扶持办法

认定奖励时间20202022年,共计3年。每年扶持12个标准果园,其中水稻2个,柑橘6个,葡萄3个,猕猴桃1个。一次性水稻每亩奖补200元,柑桔、葡萄、猕猴桃每亩奖补600元,每个标准园总额不超过10万元(已享受市、区政府奖励的不再奖补)。

附件:1-2-1.眉山市彭山区柑橘标准园认定标准

1-2-2.眉山市彭山区葡萄标准园认定标准

1-2-3.眉山市彭山区猕猴桃标准园认定标准

1-2-4眉山市彭山区稻麦标准园认定标准

 

附件1-2-1

眉山市彭山区柑橘标准园认定标准

  1. 适度规模。

    主栽单品种生产规模不少于30亩。

    2.基础设施完善。

    1)路网。园内生产道路通畅,硬化路面长度(宽度2m,厚度10cm)不低于8/亩;

    2)水网。有良好的生产水源,园内厢沟、围沟齐备,排灌方便;

    3)建园标准化。果园坡度小(一般10°以下),深沟高厢,沟深不低于40cm

    4)电网配套。生产管理用电设施安全。

    3.标准化种植。

    1)选用品种适宜。选用符合彭山生态特点和市场需求的优良品种,如爱媛38、春见、不知火、沃柑、金秋砂糖桔等。外地引种时具有产地检疫证书,园内无柑桔检疫性病虫害;

    2)合理稀植。采用适当稀植栽培,亩植50-70株;

    3)具备生产技术规程。采用水肥一体、合理修剪、控产提质、科学施肥、综合防治病虫害等标准化生产技术。

    4.科学肥水管理。

    1)增施有机肥。土壤有机质2%以下的柑桔园,新建园施用3/亩以上秸秆、畜禽粪便、商品有机肥等有机质改良土壤,投产园年施用有机肥1/亩以上;或果园种植绿肥,覆盖80%以上;

    2)建有水肥一体化设施。水源、过滤组、管网、加压泵、出水口组成完备,过滤组过滤速率20m3/h,灌水速率2m3/h的水肥一体化系统,实现节水省肥。

    5.绿色防控。

    1)安装杀虫灯。结合柑桔园面积和杀虫灯防控效率,30-50亩安装一盏杀虫灯;

    2)悬挂色板、性诱捕器或食诱捕器。按每亩悬挂20-30张色板,或悬挂诱蝇球、食诱瓶等诱捕害虫。

    6.质量安全可追溯。

    1)建立生产台账。对生产过程中的投入品实行台账管理,有完整的生产管理档案;

    2)有出售产品质量追溯码或标识。建立质量追溯系统,实现生产管理全程监督和产品质量追溯。

    7.品质品牌建设。

    1)产品安全。柑桔生产过程抽检或专项抽检,农残检测未超标;

    2)产品外观标准。产品符合该品种固有外观特征;

    3)品质优良。柑桔成熟后产品达到下述品质要求:

品种名称

检测时间

指标要求

备注

可溶性固型物(%

固酸比

金秋沙糖桔

10月中旬

12

20


爱媛38

11月中旬

13

20


春见

1月中旬

13

20


不知火

2月中旬

15

20


沃柑

3月下旬

15

20


4)具有品牌。新型经营主体有独立的商标或“三品一标”认证证书。

 

附件1-2-2

眉山市彭山区葡萄标准园认定标准

  1. 规模适度。

    主栽单品种生产规模不少于20亩。

    2.基础设施完善。

    1)路网。园内生产道路通畅,硬化路面长度(宽度2m,厚度10cm)不低于8/亩;

    2)水网。有良好的生产水源,园内厢沟、围沟齐备,排灌方便;

    3)深沟高厢。3米或6米开厢,沟深不低于40cm

    4)电网配套。生产管理用电配套设施健全。

    3.标准化种植。

    1)科学引种。选用符合彭山生态特点和市场需求的优质品种,如阳光玫瑰、美人指、夏黑、巨峰、红地球等。园内无检疫性病虫害;

    2)合理栽植。亩植不超过220株;

    3)有生产技术规程。采用水肥一体、避雨栽培、控产提质、科学施肥、综合防治病虫害等标准化生产技术。

    4.科学肥水管理。

    1)增施有机肥。土壤有机质2%以下的葡萄园,新建园施用3/亩以上秸秆、畜禽粪便、商品有机肥等有机质改良土壤,投产园年施用有机肥0.5/亩以上;

    2)水肥一体化设施。建立由水源、过滤组、管网、加压泵、出水口组成,过滤组过滤速率20m3/h,每亩灌水量1m3/h的水肥一体化系统,实现节水省肥。

    5.绿色防控。

    1)安装杀虫灯。结合葡萄园面积和杀虫灯防控效率,按30-50亩安装一盏杀虫灯;

    2)悬挂色板、性诱捕器或食诱捕器。按每亩悬挂20-30张色板,或悬挂诱蝇球、食诱瓶等诱捕害虫。

    6.质量安全可追溯。

    1)建立生产台账。对生产过程中的投入品实行台账管理,有完整的生产管理档案;

    2)有出售产品质量追溯码或标识。建立质量追溯系统,实现生产管理全程监督和产品质量追溯。

    7.品质品牌建设。

    1)产品安全。葡萄生产过程抽检或专项抽检,农残检测未超标;

    2)外观标准。产品符合该品种固有外观特征;

    3)品质优良。葡萄成熟后产品达到下述品质要求:

品种名称

检测

时间

指标要求

备注

可溶性固型物(%

固酸比

阳光玫瑰

7月中旬

18

20


美人指

8月上旬

15

20


夏黑

6月下旬

18

20


巨峰

8月上旬

16

20


红地球

8月上旬

14

20


4)具有品牌。新型经营主体有独立的商标或“三品一标”认证证书。

附件1-2-3

眉山市彭山区猕猴桃标准园认定标准

  1. 规模适度。

    单品种生产规模不少于20亩。

    2.基础设施完善。

    1)路网。园内生产道路通畅,硬化路面长度(宽度2m,厚度10cm)不低于8/亩;

    2)水网。有良好的生产水源,园内厢沟、围沟齐备,排灌方便;

    3)深沟高厢。3米或6米开厢,沟深40cm

    4)电网配套。生产管理用电配套设施健全。

    3.标准化种植。

    1)科学引种。选用符合彭山生态特点和市场需求的优质品种,如红阳,东红,金果等。无检疫性病虫害;

    2)合理栽植。亩植55-110株(红阳,32;东红32.5

    金果,43);

    3)有生产技术规程。采用水肥一体、避雨栽培、控产提质、科学施肥、绿色防控等标准化生产管理技术。

    4.科学肥水管理。

    1)增施有机肥。土壤有机质2%以下的猕猴桃园,新建园施用3/亩以上秸秆、畜禽粪便、商品有机肥等有机质改良土壤,投产园年施用有机肥0.5/亩以上;

    2)水肥一体化设施。建立由水源、过滤组、管网、加压泵、出水口组成,过滤组过滤速率20m3/h,每亩灌水量1m3/h的水肥一体化系统,实现节水省肥。

    5.绿色防控。

    1)安装杀虫灯。根据果园面积和杀虫灯效率,按30-50亩安装一盏杀虫灯;

    2)悬挂色板、性诱捕器或食诱捕器。按每亩悬挂20-30张色板,或悬挂诱蝇球、食诱瓶等诱捕害虫。

    6.质量安全可追溯。

    1)建立生产台账。对生产过程中的投入品实行台账管理,有完整的生产管理档案;

    2)有出售产品质量追溯码或标识。建立质量追溯系统,实现生产管理全程监督和产品质量追溯。

    7.品质品牌建设。

    1)产品安全。葡萄生产过程抽检或专项抽检,农残检测未超标;

    2)外观标准。产品符合该品种固有外观特征;

    3)品质优良。猕猴桃成熟后产品达到下述品质要求:

品种名称

检测时间

生理成熟指标要求

备注

可溶性固型物含量(%

干物质含量

红肉

8月中旬

7.0

17


4)具有品牌。新型经营主体有独立的商标或“三品一标”认证证书。

 

 

 

附件1-2-4

眉山市彭山区稻麦标准园认定标准

1、种植规模:水稻集中成片150亩以上。

2、基础设施完善:

1)路网。生产区宜机化道路通畅;

2)水网。有良好的生产水源、沟渠,排灌方便;

3、标准化种植:

1)选用优良品种。选择四川“稻香杯”获奖水稻品种,水稻品种米质达国标二级;

2)合理密度。水稻机插秧每亩1.1万穴以上;

3)机械化生产。采用水稻集中育秧、机插秧、小麦机直播、机械化病虫防治、机械化收获烘干等全程机械化生产。

4、科学管理

1)合理用肥。测土配方,减氮增钾合理施用复合肥,增施有机肥;

2)病虫防治。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农药减量,生产过程中禁止施用禁、限农药及高毒高残留农药。

3)秸秆还田。水稻秸秆粉碎或堆沤腐熟全量还田、小麦秸秆机械粉碎全量还田。

5、具有品牌。新型经营主体有独立的商标或“三品一标”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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