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积极做好四川省2020年中央财政资金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0年中央财政资金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0〕626号)文件要求,现就2020年中央财政资金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二、申报时间
2020年7月30日至8月6日
三、申报程序
1.公开报名(8月3日前)
2.镇(街道)初审(8月4日前)
3.区农业农村局复审(8月5日前)
4.组织申报
5.公示申报主体
四、其它事宜
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应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时完成申报工作任务,其它未尽事宜按(川农函〔2020〕626号)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30日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28-37635195)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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