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化 无障碍浏览
政策文件
当前位置: 政府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正文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彭山区农机具维修存放场所项目施工设计方案编制的招标公告

  • 索引号:1495410037/nyncj/2020-00126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nyncj
  • 名 称: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彭山区农机具维修存放场所项目施工设计方案编制的招标公告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9-10-25

根据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眉彭府发〔2019〕3号)文件要求和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纪要(2019年9月23日)安排,我局将对彭山区农机具维修存放场所项目施工设计方案编制进行招标。

本项目将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质要求: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记录;

4.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二、文件资格审查条件

1.经过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鲜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4.提供第一次报价函(需加盖公司鲜章和法人签字);

5.报价要求: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

6.递交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三份(正本一套,副本两套);

7.其他要求:非法人直接参加谈判的,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盖鲜章并携带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便监督人员进行检查。

三、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至10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四、报名地点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种子站

五、报名需提供资料

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发布,网址:http://www.scps.gov.cn/bmxz1/qzfbm/qnyncj/xxgk/zcwj.htm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街道建设路206号

邮编:620800

联系电话:028-37630530

联系人:韩先生

特此公告。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10月25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