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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实施方案

  • 索引号:1495410037/nyncj/2019-00131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nyncj
  • 名 称:眉山市彭山区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实施方案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9-09-27

根据省市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示范村建设的相关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区农村“厕所革命”,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9年,我区厕所改造目标任务数为4129户,完成12个行政村整村推进“厕所革命”任务。

二、建设内容

农户厕所进行无害化卫生改造。厕所改造室内使用水冲式厕所,室外推广沼气池、三格式化粪池;农户厕污共治推广污水净化沼气池。

三、进度安排

观音镇果园村、观音村、文昌村、梓桐村、曾家村、黄丰镇丰华村、团结村、中和村、金鱼村、双塘村、彭溪街道兴崇村、义和乡悦园村等12个整村全面推进厕所改造。6月同步启动,按照先道路、河道沿线后偏远边缘,先外围后纵深的原则同步推进厕所改造,12月底前全面完成。

四、项目实施

按照农户为主体、乡镇审核、区农业农村局统筹指导的原则推进项目实施。

(一)农户申请。

1.农户自愿申请。填写《彭山区农村厕所污水改造申请表》。

2.编制预算清单。施工方按照农户实际,编制《改造预算清单》。

3.村确认。农户所在村负责对改造农户厕所现状进行确认,将改造前照片资料录入《彭山区农村厕所污水改造过程监测表》,并按照“一户一档”原则建档编号。

4.村公示。村负责收集、汇总改厕农户名单和改建内容,填写《彭山区农村厕所污水改造汇总表》,将改造农户汇总表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低于30天。

(二)乡镇审核公示。

村将改造汇总表同步上报到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党委确定改造名单,并在区纪委大数据平台进行公示。

(三)组织实施。

1.签订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以农户为主体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合同(协议)进行厕所改造。

2.填写监测表。改造过程中村负责录取改造中、改造后照片填入《彭山区农村厕所污水改造过程监测表》(附件3)。

3.提供收据和清单。施工结束后,由农户或施工方提供购买各项产品和相关劳务费用的收据,施工方编制项目决算清单。

五、项目验收

验收过程为:农户申请---村初验---乡镇验收---区级抽验

1.农户申请。完工后由农户向村提出验收申请,填写《彭山区农村厕所污水改造验收申请表》。

2.村初验。村收到农户验收申请后,组织验收人员(不低于2人/户)对照决算清单逐项验收并填写《改水、改厕验收表》。村负责收集整理验收资料,包括改造申请表、施工合同、改造决算清单、改造过程监测表。

3.乡镇验收。村验收合格后,向乡镇提出验收申请,乡镇组织验收人员(镇纪委需参加,不低于2人/户),对改造农户逐户验收,填写《改水、改厕验收表》。

4.区级抽验。乡镇验收合格后,将农户改造名单汇总表交区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办,由推进办组织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彭山生态环境局、区治理中心等部门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抽查验收。

六、拨付补助资金

(一)补助标准明细。

室内改造:补助金额为各单项改造补助金额之和,最高补助1000元/户,单项改造补助金额不能超过单项最高补助标准。

室外改造:按照总量控制,室外最高补助不超过3000元/户的上限。单户修建三格式化粪池最高补助1000元/户,单户联户修建污水净化池最高补助2000元/户;联户修建沼气净化池(加原粪坑分隔成三格后密封)最高补助3000元/户。

(二)补助拨付程序。

区农业农村局汇总乡镇验收资料统一申报资金,区财政局按程序报批审核后拨付资金。

七、加强管护

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动员组织村级组织和农民积极参与运行管护。探索购买服务方式,以市场运作为主的管理维护机制,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金参与改厕建设、建后管护、粪污收运利用等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区、乡镇(街道)、村三级领导协调机制,细化任务,压实责任,确保改厕工作有序推进,区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办统筹推进全区改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检查督办等日常工作,各乡镇要切实担当起推进改厕的重任,负责将改厕落实到位。

(二)强化纪律要求。严禁将已改造的厕所列入目标任务,骗取财政资金;严禁利用职务便利,在改厕工程项目中牟取私利、优亲厚友等违纪违规情况,一经查实,严肃问责。农户有两座及以上厕所的,只能改造其中条件相对较好的一座,引导对其它未改厕所进行回填等美化处理。

(三)广泛宣传,营造环境。持续开展对改厕攻坚行动计划的跟踪报道,宣传亮点、剖析亮点、聚焦热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附件:1.眉山市彭山区2019年整村推进目标任务分解表

2.眉山市彭山区农村无害化厕所达标标准

3.眉山市彭山区农村无害化厕所建造技术标准

4.眉山市彭山区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建造标准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27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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